上期我们介绍了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确,在企业经营中经常会出现应收账款收不回来的状况,或者企业库存增加等状况,这些状况都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导致资金紧张。企业要想解决运转过程的资金流动问题,可以考虑流动资金贷款这种融资方式。
流动资金贷款是商业银行为了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其期限以中短期为主,短期一般在一年以内,中期是一年至三年。另外,还有临时性贷款,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的情况。
申请贷款的企业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信贷资金、不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同时,还要符合以下几项要求: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的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经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商业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2.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银行的要求;
4.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5.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流动资金贷款的贷款形式也不是单一的,通常有如下几种形式:
1.流动资金循环贷款。贷款人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2.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客户可一次提款,分期偿还流动资金贷款。
3.法人账户透支。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4.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一年至三年(不含一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使用。
流动资金贷款的办理流程为:企业提出贷款申请——贷前调查(银行进行面谈、实地考察、审核贷款申请材料等)——银行做出贷款审批——需依法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要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企业按约定使用——企业按约定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