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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交流,配套措施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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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9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交流台
校长交流,配套措施要跟上
□潘文武
(资料图片)
    教师节前夕,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这一文件被专家称之为“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有媒体称之为“教育部终于端出了破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道‘硬菜’”,但笔者持谨慎的乐观态度。

    交流,简单对调不可取

    笔者在这里主要说说校长的交流。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校长在学校居于灵魂地位。将富有办学经验且办学效果显著的校长交流到薄弱或边远学校去工作,这对被交流学校是有益的,但对校长原来所在的学校可能带来负面效应。例如,原来学校的发展规划、特色化办学项目,包括学校文化建设,甚至于管理策略等,都有可能因为原校长的离开而停滞或变化。如何避免这个问题,需要思考。

    还有一点,校长交流应该是双向的吧?一所优质学校的校长到了薄弱或边远学校做校长,是否也允许薄弱或边远学校校长到优质学校做校长?如果不允许,何谈交流?如果允许,就又存在一个问题,薄弱学校的校长能把优质学校的“优质”继承发展下去吗?如果能,他曾经的“薄弱”是怎么造成的?如果不能,岂不是贻误了优质学校?现实生活中,一些优质的义务教育学校,之所以优质,不是凭借自己的所谓理念和实践干出来的,而是靠政策的倾斜甚至于溺爱,所以在这些“优质学校”里当校长就被视为“优质校长”更是教育的悖论,而让这些所谓的“优质校长”去边远薄弱学校交流只能让薄弱更薄弱,边远彻底边缘。

    交流,应先解决校长评判标准

    曾经有这么个例子,一所名校的校长退休后,年轻的副校长自然上位,任职不到半年竟敢参评“省级名校长”,竟也通过了市级初评报到了省里,后来因为职称不达标而被淘汰。一个任职不到半年的新校长竟敢参评省级名校长,底气何在?原因就在于“我是名校的校长”。人们都知道,教育是慢活,一个名师的打造尚需若干年时间,而校长更是需要一个履职周期,没有三五年可能吗?北京史家胡同原校长卓立,北京十一学校原校长李金初他们成为名校长的经历才是真正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的。解决不了好校长的评判标准而去奢谈校长交流只能是雾里看花,白忙乎。

    交流,改“人治”为“法治”

    要避免校长交流负面效应的出现,关键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及时跟进。笔者认为,一是必须发挥教育督导部门评估的权威作用,即每一所学校的发展规划(含理念、管理策略等)都要经过教育督导部门的论证,论证通过后以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予以下文批转,这样确保换个校长也不会轻易改变,而且教育督导部门还要分阶段检查督导规划的落实情况。二是建立校长办学评价体系,让其成为评价、约束校长实施管理行为的核心环节。评估的重点在于校长能否遵循义务教育办学规律,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和义务教育区域发展的目标,拟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这个规划要具备科学性和前瞻性,要全面,越细致越好。涉及办学的方方面面都要确定清晰化的目标。督导部门评估时就是看你任期内是否达到了这些发展目标。评估越具体,校长的专业水平展现得就越充分。专业化发展水平高的校长自然是好校长。三是督促学校加快制度建设,通过确立学校办学章程、建设各种规章制度,让学校从“人治”走到“法治”。不管谁来做校长,都不能随心所欲、胡改乱动,以此来努力保证学校的办学风格和内涵不会因校长的变动而“随波逐流”。

    而要做到以上这些,关键在于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发挥主导作用,也许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也许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但毕竟走出了解决的第一步。改革,从来就没有一蹴而就的,尤其是教育。

    (作者单位 洛阳幼儿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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