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业主购买地下停车位订金的物业负责人已辞职,物业公司称对此“不知情”并即将撤离小区。虽然该负责人最终答应逐步退还订金,但此事还是让小区业主深感郁闷。看过晚报报道,众网友议论纷纷。
订金引发的风波可不少。@lvming36感慨被各种订金折腾得筋疲力尽:不交订金不让买,交了订金又得天天惦记这事儿。@喊我黄司令抱怨:订金、定金和押金,名堂越来越多了。
负责人走了,物业能否撇清关系?@继承人杜齐对物业声称“不知情”充满怀疑:事情的起点是小区内贴出的一个通知,物业公司始终都没发现这个通知吗?同样表示不解的还有@天枰座的奶茶:部分业主是在物业办公室内交的钱,难道屋里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如果还有其他人,为什么没人询问呢?@白小宁你好可爱继续发问:是私刻公章还是私用公章?问题不搞清楚就撤离小区,恐怕也说不过去吧?
业主如何避免吃这样的“哑巴亏”?@湖南女子学院教师张闻骥建议业主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长期沟通、协调无效,就尽早诉诸法律,别把问题拖太久。
然而,业主炼就一双“火眼金睛”也只是治标不治本。正如@张栩翔所说,物业公司之所以频频“摊上事儿”,根本原因在于制度漏洞和监管不力,相比于房地产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却总是“掉链子”,建立完善的物业工作管理体系刻不容缓。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