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北京晚报》
24日晚,众多影视界业内人士开始在微信朋友圈上互相转发一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2014]91号文件照片,文件中要求:对劣迹公众人物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影视剧、影视节目一律暂停播出和点播。此文件一出被不断转发,并赢得业内一片点赞。
文件原文称:“近期,个别影视编剧、导演、演员因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作为公众人物,其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行业形象,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总局多次强调,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根据上述精神,请你局通知持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电视台和有线网络公司等相关单位,在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中,对于有上述违法行为和丑闻劣迹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影视剧、影视节目一律暂停播出(点播)。”由此可见,总局划定的“劣迹”范围不仅包括“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还包括生活作风等道德丑闻,“劣迹令”适用的范围不仅包括电影、电视传统媒体,还包括视频网站这一艺人出镜频率最高的舞台,而处罚的形式也从此前的“慎重考虑”变为“劣迹者”参与的影视剧、节目一律暂停播出,至于何时解禁、如何解禁,文件未作说明。
从今年年初开始,不断有明星的婚外情、涉黄、涉毒等丑闻劣迹被执法机关惩处和媒体曝光,但这些恶劣行径在网络时代成为笑话和谈资,且有些社会机构反而利用劣迹明星的公众关注博取传播效益,邀请他们参加新闻发布活动,促使一些明星继续对媒体大放厥词。比如,编剧宁财神在吸食毒品被捕出狱后,在一个公众活动上对媒体表示吸毒不算错,粉丝们在乎的是他的作品。如此言论,造成了极其负面的社会影响。
8月中旬,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和各大演出公司签订《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各大演出公司将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但这仅仅限于舞台演出。
9月中旬,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口头通知的方式向电视台传达,“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通知下达后,高虎成了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演员,随后北京卫视正在播出的电视剧《红色》删除了其所演的戏份。总局最新的文件对劣迹艺人的范围更加明确,只涉及违法行为,不包括生活作风等道德丑闻,那么之前因婚外情的道德劣迹行为造成极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章、姚笛将逃过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