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市教育局局长刘绍安向遇难者默哀(网络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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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午,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举行新闻通报会,对“9·26明通小学踩踏事故”进行情况通报,昆明市纪委和盘龙区纪委先后通报了此次事故中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其中,昆明市盘龙区副区长陆佳和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参加情况通报会后,即被宣布停职检查。盘龙区区长焦林说,由于发生踩踏事故,明通小学暂时停课,将在国庆节后复课。
【纪委通报】 海绵垫放置不当
昆明市纪委通报表示,根据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9月25日下午,明通小学体育教师将两块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的体育教学海绵垫放置不当,临时靠在学生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
9月26日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后,明通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各班教室上课,学生在下楼过程中,由于靠墙的其中一块海绵垫平倒在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不明情况,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目前,对事故进一步的调查和认定正在加紧进行。
【事故进展】 7名官员受处分
据昆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王敏俊介绍,昆明市委、市政府对事故处理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经查,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副区长陆佳,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等问题,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昆明市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陆佳停职检查处分。待事故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清楚后,违反党政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此外,盘龙区委研究决定,给予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长职务,免去盘龙区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杨霖副校长职务。
【治疗情况】
2人伤情较重,4人已出院
据了解,截至目前,伤亡学生人数共32人,其中死亡6人,在医院治疗26人。在治伤员中,2人伤情较重,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其中1人已明显好转,其余伤员病情平稳,截至目前已出院4人。
【保险赔偿】
遇难学生每人至少获80万元
记者28日从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获悉,每名遇难学生至少可获得80万元赔偿金。学生们涉及的保险赔偿分两部分:一是昆明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统一购买的校方责任险,二是学生家长自愿购买的学生平安保险。理赔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闻回顾
26日下午,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6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