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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版:致敬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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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传说不老 烈士英灵永存
我心中的烈士形象
爸爸,让我慢慢活成你的样子
老柴,你在天堂听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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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9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我心中的烈士形象
□记者 刘亮 付璇 范瑞 王若馨
    邱少云、黄继光……每个人在儿时读先烈们的事迹时,脑海中都会浮现出一个英雄梦,他们的故事伴着我们成长。现在,你的心中还有没有先烈们的影子?有没有英雄信念?今天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我们选取了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的人,来看看他们心中的烈士形象。

    姓名:刘同安

    年龄:84岁

    身份:抗美援朝老兵

    我心中的烈士形象:

    和我一起浴血奋战的战友,他们为了和平,抛头颅、洒热血,甚至献出了最宝贵的生命,他们是最英勇的烈士。

    姓名:裴现周

    年龄:59岁

    身份:抗日十三无名烈士陵园守墓者

    我心中的烈士形象:

    我心目中的烈士是为了中国的解放,牺牲自己生命的人,他们应该被后人永远铭记和祭奠。

    姓名:郭彦民

    年龄:50岁

    身份:烈士家属

    我心中的烈士形象:

    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舍生忘死。烈士的背后是他们的亲人,也是值得敬佩的人。

    姓名:李嘉萌

    年龄:26岁

    身份:军嫂

    我心中的烈士形象:

    战争时期的烈士,就是在战斗中英勇牺牲的人。现在烈士的定义更为宽泛,在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敢于和恶势力斗争而献出生命的人都可以称为烈士。

    姓名:胡媛媛

    年龄:9岁

    身份:小学生

    我心中的烈士形象:

    烈士就是用鲜血把国旗染红的人,他们敢于和坏人作斗争,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延伸阅读

    下月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据 新华社

    记者29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通知,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4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36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同时,国家对2011年纳入优抚保障范围的烈士老年子女和农村籍老义务兵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首次调整,烈士老年子女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

    (感谢洛阳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汪令虎对本组报道的大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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