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先生办理的浴池优惠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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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刚购买了浴池的优惠卡,便听说了浴池承包即将到期的消息……当消费者要求将优惠卡退掉时,却遭到了浴池工作人员的拒绝。近日,市民宁先生向洛阳晚报记者诉说了这样一件烦心事儿。
【顾客】 浴池承包即将到期,退卡却遭拒绝
宁先生家在老城区唐宫东路洛阳起重机厂家属院西院,洛起浴池就在距他家不远的家属院东院。不久前,该浴池推出优惠活动,原本洗浴一次的费用是7元,活动期间,办理100元优惠卡可洗25次,办理200元优惠卡则可享更多优惠,宁先生办理了一张100元的优惠卡。
刚办卡没几天,宁先生听人说,洛起浴池承包期截至9月底。“听说这事儿时,优惠卡一次还没用,即使一天洗一次澡也用不完啊!”宁先生说,他想把优惠卡退掉,浴池工作人员则说,售出的优惠卡不能退。
【浴池经营者】 暂没能力退卡,但会负责到底
随后,洛阳晚报记者来到洛起浴池。该浴池的经营者潘先生说,之前浴池的经营者是张女士,去年,他花10万元转让费接手了该浴池。
潘先生告诉我们,当时张女士称,浴池供热水方式为烧锅炉,成本较低,浴池的承包合同还有一年到期,到期后保证让他续租。可是,目前浴池不具备烧锅炉的条件,而且9月初,潘先生又接到小区物业的通知,对方称洛起浴池的租金要涨价,之后又被告知该浴池他不能续租。
潘先生说,他接手浴池时更换了管道设备,花费约7万元,又交了10万元转让费,现在确实没钱退还消费者的优惠卡,但他保证一定会负责,若续租不成,砸锅卖铁也会为消费者退款。
【浴池所有者】 合同上明确说明不能转租
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原建洲告诉我们,公司下属的洛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浴池经营事项。洛起浴池之前为公司的职工浴池,后经改制向外承包。
2010年,该公司和张女士签订了承包协议,承包协议上显示,承包期限为2011年10月1日到2014年9月30日,其中有一条为“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无权转移承包人,也不得将浴池转做他用”。原建洲说,张女士转租时并没有通知他们。由于浴池的储水罐安装在三楼楼顶,有时会漏水,同时考虑到房屋承重安全问题,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浴池承包到期后将不再续租。
【律师】 第一租户涉嫌欺诈,现经营者如不退优惠卡则违法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耀显对此表示: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和张女士签订的协议中规定不能转租,张女士违约在先,同时,其所承诺的“续租”并未兑现,存在欺诈行为,张女士应全部退还或部分退还承租者转让金。
同时,居民购买的优惠卡如果没有消费完,经营者潘先生也应将优惠卡已使用的次数折价后退款,否则将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公正原则。
张耀显提醒,租房者租赁转租的房子,最好找到房屋的所有权人,直接和房东进行沟通,或者查看原始的租赁合同,弄清租赁的截止日期、是否允许转租等信息,不要等到吃亏时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