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河南商报》
近日,省政府转发了省国土资源厅等7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了征地中的一些不规范现象:一些地方仍存在征地程序不规范、征地信息不公开、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保政策不落实等问题,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意见》出台后,无论是对征地条件的前置设制,还是对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都有了明确的“说法”。
《意见》要求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征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要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张贴。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要予以妥善解决,不得采取欺瞒、威逼、恐吓等手段逼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履行有关手续。
《意见》称,各类建设项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均要按照征地实施时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条件成熟的地方可积极探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补偿的方式。各地不得擅自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变相降低补偿标准。
补偿款没见影,安置还没动静,项目就开始动工的现象将被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