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研究会、促进会到学会、协会,原本是民间性质的社团组织,如今却是干部“扎堆”,“官味”十足,有的甚至沦为不当利益的“输送带”和四风蔓延的“灰色圈”。社团组织在官员腐败中扮演的角色引起关注。
“官味”十足
科技部主管社团近半法人代表为领导干部
“对所主管的学会、协会缺乏有效监管,干部兼职过多”——这是今年7月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中向科技部指出的问题。
记者采访发现,科技部主管的30多个学会、协会、基金会中,一半左右的法人代表都是科技部在任或退休的领导干部。如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其名誉会长、会长等3人都是科技部原部级领导,副会长中11个为各地科技系统领导,还有来自地方党委或政府退休官员。
中央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但禁令屡屡成为进出随意的“旋转门”。近年来,一些社团的“官味”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愈演愈烈。
在第二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仅湖南和新疆就排查和清理出党政干部在协会、学会、社会组织兼职超过5000人,其中厅级干部超过500人。
部分民间社团已成为干部增收的“钱袋子”
领导干部兼职只是表面现象,更多的是在借机延展自己的影响力和“待遇”。
一是干部增收的“钱袋子”。今年以来,湖南在治理领导干部社团兼职问题时就发现,个别干部还在兼职的社会组织领取报酬。
二是隐性腐败的“灰色圈”。由于握有会费等收入来源,部分社团组织成为一些政府部门和干部的“提款机”。
三是不当利益的“输送带”。2013年春节前,深圳市盐田区安监局17名工作人员接受区安全生产协会过节慰问金3.4万元,每人2000元。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未经组织审批许可,任命自己为省珠宝协会的名誉会长,后收受价值不菲的玉石。
四是违规敛财的“收款机”。因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有偿提供信息等原因,今年6月底审计署公布的报告中,国家卫计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个部门主管的35个社会组织被“点名”。
莫让社团成隐性腐败的“避风港”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说,无论是在职干部到协会兼职,还是退休领导到协会任职,都很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应全面清理整顿社团,向领导干部兼职说“不”。
同时,加快社会组织的“去行政化”进程。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今年年初就曾表示,民政部2014年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争取到2015年年底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邓国胜说,行业协会就不应有公共或准公共性质,要让协会履行行业自律、行规行约、行业标准等应有的职责,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