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欠两年,近千名农民工苦苦期盼,日前,330万元工资终于交到这批农民工兄弟手中。近日,10余名农民工代表专程到宜阳县人民法院表示感谢。
2010年,宜阳县李某某等人,组织了30余个工程队,承包某建筑公司部分劳务项目,在郑卢高速宜阳段施工。2012年工程完工后,某建筑公司拖欠施工队劳务款及材料款1800余万元。经过多次讨要,某建筑公司偿还了1000余万元欠款,但迟迟不偿付尾款。
2013年6月,30余个施工队分别将该建筑公司诉至宜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建筑公司支付各施工队工程款800余万元,其中劳务款330余万元。该建筑公司再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在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今年7月,李某某等向宜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了困难。在提请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取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后,宜阳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发现,该公司的账户只有少量存款。
为进一步排查,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周口对某建筑公司银行账目进行仔细核对,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原来,该公司将其存款隐藏到了分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企图蒙混过关。
宜阳县人民法院立即冻结这些账户,将这笔款项强行划扣,最终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得到兑付。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洛阳法院一直很重视农民工及农村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此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立案、审理、调解、执行”四个优先。今年1月到9月,全市法院已受理此类案件816件,涉案标的2023.9981万元,执结803件,结案标的1998.7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