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社
核心提示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中央全会首次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是中国政治发展和改革中一件划时代的大事。
种种迹象表明,这次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中共执政以来前所未有的高度——关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
1 推进依法治国,用制度为强势反腐护航,
为中国经济带来新的红利
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这次四中全会举行的时间点,距离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执政已近两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已启动实施近一年,要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时间表上余下的时间也就数年之多。
舆论认为,中国当下,全面深化改革势在必行,依法治国更加刻不容缓。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保障。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更需要用制度为强势反腐护航,使其成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凝聚人心、深化改革的重要推手。
推进依法治国,将为面临下行压力与转型难题的中国经济带来新的红利。市场经济的有效有序运行,法治是基本条件。当前中国经济的诸多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都与法治缺失有关。
2 树立从中央到地方的法治权威
在四中全会召开前的数月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些做法已在“多路并进”。
备受社会关注的“唐慧女儿案”俩被告人二审重审案公开宣判,福建省高级法院终审对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上诉人念斌做出无罪宣判,其他一些刑事领域冤假错案也已经或正在“纠偏”。
之前针对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等案的审查,也表明了执政党正以最大决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国仍在努力摆脱两千多年“人治”的阴影,无论是经济领域的改革,还是基层社会的“神经末梢”治理,一些党政官员历史上形成的“特权观念”“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等思维和作风,导致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然存在,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成了腐败蔓延的重要原因,危及执政党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树立从中央到地方的法治权威,刻不容缓。
3 期待中国进一步实施好“依宪治国”
中共几代领导集体均强调“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于1997年和1999年分别被写入中共十五大报告和中国现行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于2010年年底基本形成。
“法律体系初成,不代表法治国家的完备。”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沈国明说,在基本“有法可依”的环境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仍在推进之中,而“有法可依”不是静止的,需要不断完善,这都构成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时代背景。
多位法学专家期待中国进一步实施好“依宪治国”。专家认为,依宪治国是最高层级的依法治国,在宪法旗帜下,法治将体现出法的存在性、公正性、至上性、预设性,既要对权力制约,也要对权利保障,最大可能彰显公平正义。
这都意味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共党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是决定民族前途命运的历史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