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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版:洛阳·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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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违禁品,烤面筋的老万被抓了?
长途客运东站变成
环卫车停车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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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0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这两天,一条有关烤面筋的传言成了热议的焦点,这个卖烤面筋的小吃店也备受关注
使用违禁品,烤面筋的老万被抓了?
当事人:这是谣言;警方:未受理过传言中的案件

    

    □记者 郭秩铭

    核心提示

    21日晚,道北三路一家名叫十千坡绝味烤面筋的小吃店门可罗雀。前不久,这个以“老万家烤面筋”而闻名的小吃店还异常红火,因为食客排队常常一“串”难求,现在冷清的情景与之前的“盛况”形成了鲜明对比。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还得从近日备受市民关注的一条传言说起。

    传言

    烤面筋的老万被抓了

    这两天,我市本地论坛、贴吧和微信、微博上,出现了一条传言,传言称:“道北老万家烤面筋老板老万前几天被抓了,因为大烟壳使用过量被人举报。据老万自己交代,两年光卖面筋净挣两千万元,保释费掏了七十万元。两个儿子一人买了一辆奥迪Q7……”

    由于传言中的“老万家烤面筋”被不少市民熟知,这条传言竟引起了轰动。“老万家烤面筋”“大烟壳”成了不少市民热议的焦点。

    在网友的热议中,有人惊讶“卖烤面筋居然这么赚钱”,有人愤慨“原来自己经常吃的烤面筋里竟然有大烟壳”,也有人质疑“这条消息是从哪儿来的,是真是假”,甚至有市民近日专门跑到老万烤面筋位于春都路的摊位查看,发现其没有出摊,便认为传言可信。

    网上的传言是假的

    回应

    昨日中午,洛阳晚报记者见到了老万家烤面筋的“掌门人”老万和他的儿子万国权。爷俩刚参加完一场亲戚的婚礼。他们说,这几天正被这个传言所困扰。

    俩人斩钉截铁地说:“网上的传言是假的,我们的烤面筋里没有任何违禁品。”老万说,不但传言中的“老万被抓”是假的,其他内容也都不实,“两年卖面筋赚两千万元,平均一天就得净挣约三万元,这一天得卖多少串面筋啊”。

    “传言说我们兄弟靠卖面筋买了奥迪Q7,实际上我就这一辆车,还是我做别的生意买的。”万国权指着自己的比亚迪轿车说。

    另外,老万解释,之所以有人见春都路上的地摊没出,是因为他和儿子在道北三路开了店(十千坡绝味烤面筋),地摊逐渐不做了。

    警方

    未受理过传言中的案件

    随后,洛阳晚报记者与“老万家烤面筋”所在辖区的市公安局邙山派出所和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系,几方均表示没有受理过传言中的案件。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市民发现有人在食品中添加涉毒违禁品,可拨打63133237举报,也可拨打110报警。

    “我们正准备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万国权说,以前有人搞恶作剧,有过类似的传言,不过都没太大影响,而这次“把我们一家人坑苦了”。

    “不久前,我们就感觉生意越来越差,直到一个朋友打来电话,我们才知道网上的传言。”万国权说,“受传言影响,现在店里每天的销量只有以往的二三成。”

    此外,万国权说,这个传言对他父亲的伤害最大,“老爷子知道传言后气坏了,刚才参加婚宴时,一桌人都在问这个事,他解释了一中午。我们希望通过公安机关找到传言制造者,让其为我们的损失负责”。

    网络造谣、传谣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说,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在网络上实施的相应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情节轻重,造谣、传谣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谢亮说,如果网络上的传言确实是假的,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者进行民事赔偿。另外,根据本案情况,如果情节严重,造谣、传谣者的行为可能还构成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和诽谤罪。

    谢亮提醒,市民在网上获得一些耸人听闻的传言时,最好能亲自辨别传言真假。如果市民明知内容不实,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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