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制 李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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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就业困难人员及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请注意,这里有好消息了。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本级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将由每月868元调整为1120元。
1 市本级公益性岗位月工资不低于1400元,补贴新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关于印发洛阳市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市对公益性岗位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市本级岗位补贴为最低工资的70%,各县(市)、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原则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岗位补贴与最低工资标准(或以上)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筹集解决,确保每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副局长杨振风介绍,按照这一标准,之前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为868元。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此次调整后,岗位补贴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70%调整到80%,也就是按照每月1120元进行补贴。调整后的岗位补贴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杨振风称,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月工资不低于目前1400元的月最低工资水平,1400元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就业专项资金给用人单位进行岗位补贴和单位应为公益性岗位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公益性岗位的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包含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2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且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且家庭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须已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且在登记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指自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且在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人员。
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指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毕业两年内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致其失去土地,或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人员。
6.失业的残疾人员 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进行失业登记未实现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7.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指退出现役未纳入政府安置计划或就业转失业,并登记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8.失业的县级以上劳动模范
9.失业军烈属 军属指现役军人家属(子女、配偶或父母);烈属指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子女、配偶或父母)。
10.失业的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单独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独立抚养未成年子女上学读书,且登记失业的父亲或母亲。
所需证明材料 除了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还要提供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提供毕业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要提供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征用证明;失业的残疾人员要提供残疾证;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要提供退伍证;失业的县级以上劳动模范要提供能证明其劳动模范身份的有关证件;失业军烈属要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失业的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要提供单亲家庭证明材料。
3 我市公益性岗位
主要有五大类
就业困难人员的资格实行年检认定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认定谁年检”的原则,年检认定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由其免费办理或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主要有五大类: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所需岗位;
●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所需岗位;
●三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组织的工勤服务所需岗位;
●四是城镇交通秩序协助管理岗位和城镇街道、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岗位;
●五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开发的其他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主任孟卫东透露,今年我市市本级还将陆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