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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国今年发起了声势浩大的全球追逃追赃的“猎狐行动”,加快追缉外逃贪官的步伐。有媒体分析,高层试图震慑那些“贪饱就跑,一跑就了”的贪官:海外不再是避风港。
“已经有相当一批嫌疑人的动向被掌握,犯罪嫌疑人落地海外就告平安的妄想已经难以实现。”据有关人士披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大力完善外逃嫌疑人的信息。随着一系列海外追逃行动的相继展开,中国外逃贪官的现状再次成为焦点。
1 央行:外逃贪官有1.8万人
贪官外逃长期以来一直是敏感话题,究竟有多少外逃贪官,官方语焉不详,而民间和学术界则多有议论,版本很多。
2003年,中国外逃贪官数据在学术界和民间出现。《半月谈》当年6月上半月刊统计称,中国至少有4000名贪官携50亿美元外逃。
2004年,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的研究报告《离岸金融中心成为中国资本外逃“中转站”》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带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人均卷走近1亿元人民币”。此后,媒体大多引用此数据。
2008年6月,央行在题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课题报告中,援引社科院的一份调研资料披露,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8万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2 最高检:5年抓获近7000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3年10月曾披露,在2008年至2013年5年间,共抓获外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这是官方首次给出的外逃贪官被抓获的数据。
中纪委此前通报,仅2013年中秋和十一两个假期,出境的公职人员有1100人没有按时返回,其中714人确定外逃。今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做出预警性判断,认为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可能还将增多,特别是前期已经有关系人和资金在境外的公职人员,外逃机会增大。
3 外逃贪官特点:手握实权,多为“一、二把手”
央行发布的报告建议加强对重点地区、敏感行业、特定人群和特定消费方式的监测,特别提到的敏感行业和部门包括金融、垄断性国有企业、交通、土地管理、建筑等行业和税收、贸易、投资部门等。
据媒体梳理报道,在从1992年至2014年的22年间,公开报道的外逃人员共有51人,其中21人为政府部门各级官员,占总人数的约一半,19人为国企负责人,11人曾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任职,其余多为企业负责人。
21名外逃政府官员,多数是地方或部门的“一、二把手”,手握实权,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贵州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卢万里、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原主席温玲等。
在19名国企负责人中,比较著名的外逃者均为“一把手”,如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传柏、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钱宏、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董明玉、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等。
4 外逃趋势:级别呈现从高向低发展的趋势
相对于高级官员,地方基层干部出入境管控相对宽松。从2008年至2014年,外逃官员的级别呈现从高向低发展的趋势。此外,外逃官员所在的部门也由“热”向“冷”变化。
中山大学的一项调研发现,随着公众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公共卫生、园林绿化、环保等部门也变成了“热衙门”,可以支配大量的资源和资金,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研究人员指出,近两年养老金、保障房、三农资金管理等与民生相关的政府部门官员外逃数量呈上升态势。
5 外逃地:多选美加澳
对于外逃贪官的去向,中外媒体一致认为,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是排名靠前的几个藏匿地,这些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贪官一条街”和“腐败子女村”。
有分析称:一方面,这三国是传统移民国家,生活质量和教育水平等均有很强吸引力;另一方面,我国与这些国家在司法合作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
英国路透社援引《中国日报》消息,称“中国有150多名‘经济逃犯’在美国逍遥法外”,“其中许多是贪官或涉嫌贪腐人员”。
另一个贪官多选的目的国是加拿大。《华尔街日报》称,很多中国人将加拿大视作“贪官乐园”。中国人喜欢把财产存放在加拿大,有时甚至带着一箱箱的现金来到加拿大。数据显示,从2011年4月到2012年6月,多伦多和温哥华机场共查获来自中国的1300万美元未申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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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拟查封中国贪官10亿美元赃款
□据 人民网
据美国媒体近日报道,目前,一场警方国际联合行动正在展开,行动的对象是逃往澳大利亚的中国贪官,这些贪官携带的赃款数额高达10亿美元。
报道说,估计在几个星期之内,澳大利亚当局就会查封中方通缉的7名最重要经济逃犯的资产,这些移居海外隐姓埋名的贪官携带的赃款高达10亿美元。
澳大利亚中国市场研究集团董事总经理莱恩说,确实有几名伪装成富商的嫌疑人已经获准定居在澳大利亚最大的城市。“你到了悉尼之后就会发现,许多1千万、2千万、3千万的地产都是被一些和政府有关系的中国人买下了。这些人的巨额收入都不是许多澳大利亚人所能憧憬的。他们确实很腐败。”他说。
虽然中澳之间并没有引渡条约,但是澳大利亚可以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向中国提供协助。澳方警察相信,潜在的嫌疑人也包括一些已经加入澳大利亚国籍的人,他们通过洗钱把这些非法所得伪装成来自中国的正当商业收入。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宣称,他们已成功没收了一些中国经济逃犯的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