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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开枪击毙3名嫌犯
涉嫌诈骗约46万元 雷楚年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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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1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在抓捕犯罪团伙行动中,遭多人持刀拒捕
广州警方开枪击毙3名嫌犯
□据 《南方日报》
事发现场 (网络图片)
    核心提示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11月3日通报:经过缜密侦查和全力追捕,3日凌晨,广州警方成功侦破了1日晚在某网吧内发生的一起伤害案件。

    1 当场击毙3名嫌疑人

    11月1日晚,广州市白云区警方开展治安清查工作,2名可疑男子在某网吧接受盘查时突然持刀袭警,砍伤民警及6名群众后逃离现场。

    广州警方经过连续侦查,发现一个与2名嫌疑人有关联的犯罪团伙,遂展开收网行动。3日1时40分许,专案民警在白云区开展抓捕行动过程中,遭多名嫌疑人持刀拒捕。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果断依法开枪,当场击毙3名嫌疑人,抓获3名嫌疑人。经核查,1日晚在某网吧持刀伤人的2名犯罪嫌疑人中,1人被击毙,1人被抓获。

    目前,广州警方正对此案作进一步侦查。另悉,1日晚被歹徒砍伤的民警和6名群众经医院救治,目前伤情平稳,没有生命危险。

    2 警察被砍伤后开枪还击

    出事网吧位于江夏村大塘大街,事发时小李正在大厅里上网,他说当时是网吧内人最多的时候。他见10多名身着制服的执法人员进入网吧,他们没有查在大厅里上网的人,而是直接进到里面的包厢。

    过了一会儿,小李听到包厢里有人大喊“别跑”,随后见一名20多岁的男子,手持一把四五十厘米长的刀跑出来,一名民警紧跟着追出来。

    持刀男子跑到网吧靠近收银台的位置,和追上来的民警展开了搏斗。“警察左臂和右臂都被砍伤,他拔枪还击。”小李说。

    小李称其中一枪击中行凶男子,男子负伤后夺路而逃。在逃跑过程中,男子又挥刀砍伤了挡在他前面的市民。

    3 警察在小区内四处搜查

    有不少目击者称,持刀男子逃离网吧后,沿着大塘大街逃走。随后,大批警察进入江夏村隔壁的祥景花园小区搜查。现场有20多辆警车,包括特警车辆。

    小区居民欧阳先生说,小区内一直有大批身着防弹衣、头戴钢盔、手持盾牌的警察,在各个角落寻找嫌犯。截至2日4时许,警察才开始陆续撤离。小区内一家便利店晚上一直开着,店主还送水给搜查的警察喝,“没有听说抓到人”。

    相关链接

    今年,广州警方多次开枪处警

    梳理今年年初以来广州警方发布的通报可以发现,警方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有多次开枪的情况。

    ● 3月28日 在萝岗区宏明路与开创大道交会处,警方在对毒案嫌疑人抓捕过程中遭遇抵抗,鸣枪示警无效后,果断向嫌疑车辆开枪。

    ● 4月28日 越秀区北京路发生斗殴事件,警察到场后两度鸣枪将事态控制。

    ● 5月6日 广州市火车站发生砍人事件,警方开枪击中一名持刀嫌犯。

    ● 6月28日 广东省汽车客运站发生劫持人质事件,警方将嫌疑人击毙。

    ● 7月4日 在从化区城郊街与宝城路交会处,追捕嫌疑人时遭遇暴力拒捕,警方鸣枪示警后将嫌疑人击伤。

    ● 9月16日 在海珠区南田路缉捕毒贩时,警方遭对方开枪射击。毒贩在与警方对峙6个小时后,被警方当场击毙。

    延伸阅读

    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

    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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