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陈兵 特约记者 姜东
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1月在北京召开。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通告,11月3日至12日,北京将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市交警支队提醒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在此期间进京须按通告要求行驶。
通告要求,11月3日至12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每天3时至24时,进京的外地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在此期间,北京市“五日制”尾号轮换限行措施暂停实施。
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11月3日至12日,全天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北京市有关部门核发相关通行证件的除外。另外,货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专项作业车及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全天禁止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和怀柔主城区以内道路行驶。
这期间,省际旅游大型客车,“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及邮政专用货车),邮政专用车,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但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每天6时至24时,除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和邮政专用客车外,其他车辆禁止在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另外,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持有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客运车辆及经批准的临时入境车辆,不受单双号措施限制。
违反规定的车辆,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北京市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