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请愿书、请愿板这些东西,你有啥感觉?对,因为没辙,只有实在没辙了,才会出现这些东西。
看晚报,洛龙区开元路办事处天元社区在水一方小区出现了请愿板。为了维权,业主将印有针对物业公司服务提出14条意见的请愿板交到了物业公司负责人的手中。这样的请愿板,业主们一共制作了25块,业主坦言“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一句“没有办法的办法”,道出了业主在维权过程中的多少艰难和无奈。这种办法,就能如愿把问题给解决吗?未必。
虽然没有争吵,也没人拍桌子骂娘,但明眼人多少还是能看得出来双方的关系或许已到了针锋相对、势同水火的地步。你说的我不信,我说的你也不在乎——本该和谐相处的业主和物业公司,咋就走到了这一步?
诚如业主所言,请愿板上的14条意见是收集每栋楼业主的问题后汇总而成的,也是对物业公司服务日积月累的意见。那么,这至少说明两点:一是这些意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二是小区问题不少,拖的时间也不短。可是,长期解决不了的问题,靠一块请愿板就能解决吗?
物业公司负责人称,以前未收到或看到业主递交的纸质文件。姑且不论这句话的真伪,该物业公司从2006年开始就为这个小区服务,在过去的8年内,业主和物业公司真的没有机会、没有时间,好好地坐下来谈一谈?物业公司收钱为业主服务,原本简简单单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为何会搞成这样?
既然签订了服务合同,针对怎么保洁、治安咋维护、房顶漏水咋办、其他服务不到位咋办、业主生活受影响咋解决这些问题,物业公司就该照着规定来,而不是出了问题后找理由推脱。于个别业主而言,因为一些问题未得到解决,就气冲冲地说“一分钱都不给你”,也难言理性。
最让人遗憾的是,在现在看来,对于如何平息争执,当事双方拼的仍是谁的定力足,谁的招数多,甚至谁的膀子粗。当然,客观地说,类似的角力,感到无力的通常是业主。理到底咋评,账到底咋算,矛盾到底咋化解,不该是无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