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寿洛宁支公司受理了洛宁县河底乡李某的理赔案件,赔付了被保险人李某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元。
李某于2001年1月5日为其本人投保了中国人寿国寿康宁定期保险。今年7月4日因“发现乙肝10余年,下肢肿两年,尿黄一周”,李某就诊于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检查被确诊为肝癌,并于7月11日在该院进行经皮肝动脉灌注化疗栓塞术。依据合同条款约定,中国人寿洛宁支公司赔付李某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元。
中国人寿的快速理赔,得到了客户的赞扬和认可,让这个不幸的家庭感受到了一丝温暖,体现了“国寿在、真情在”的一份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