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已低调废除高校“985工程”“211工程”,中国大学格局面临重新洗牌?近日,这样的传闻在网上发酵。
教育部11月13日晚发布消息称,“211工程”“985工程”等重点项目有效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不存在废除“211工程”“985工程”的情况。
教育部
不存在废除“985工程”“211工程”的情况
教育部表示,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决策。国家先后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等重点项目,有效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中国特色,强调战略引领,突出绩效原则,鼓励改革创新,避免重复交叉,提高集成效益,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不存在废除“211工程”“985工程”的情况。
“废除论”
援引中南大学校长讲话
网上传闻多援引中南大学校长张尧学在该校2014年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作为“废除论”的佐证。
中南大学新闻网公布的讲话,是根据张尧学讲话录音整理的。张尧学在谈到该校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全球前1%的学科数量太少、为何要重视ESI时表示:“现在国家把‘985工程’‘211工程’取消了,取消后是按几个要素综合考虑给学校分配绩效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要素就是学校进入ESI前1%的学科数。”
“去年(学校的)‘985工程’已经到期,新一轮建设还没有启动。”11月12日,张尧学接受记者电话求证时指出,目前,教育部和财政部在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可能会按照国家需要、学校办学好坏拨款”。
中南大学是国家首批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事实证明其校长的说法并不可信。
某高校
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
据了解,“985工程”相关规定由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而“211工程”的相关规定由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12日,包括张尧学在内的多名受访高校人士均证实,截至目前,还未收到有关废除“985工程”“211工程”的文件。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科研处处长对记者表示:“今年的‘985工程’没说要停止,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该校也是入围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的高校。
“985工程”和“211工程”
成立背景
●“985工程”是我国为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实施的高等教育建设工程。名称源自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上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讲话。
●“211工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国家正式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的重点建设工程,是国家“九五”期间提出的高等教育发展工程,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系统改革工程。名称意为:为了面向21世纪,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中国政府集中中央、地方各方面的力量,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的建设工程。
资金来源
●“985工程”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共建资金、学校主管部门共建资金以及学校自筹资金等。
●“211工程”
所需建设资金采取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学校共同筹集的方式解决。按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设资金主要由学校所属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筹措安排,中央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工程建设起推动、指导和调控作用。
相同之处
●“985工程”和“211工程”都是国家通过经费投入支持高校建设的重点项目。
不同之处
●“985工程”侧重于整体提升入围高校的办学实力。
●“211工程”侧重于支持学科建设。
入围数量
●目前,有39所高校入围“985工程”。
●目前,有112所高校入围“211工程”。
相关链接
教育部曾称“985工程”“211工程”不再“纳新”
教育部2011年曾表示,教育部要向地方放权,首先是向省级政府放权。放权须有学校自律的基础,两者要同时推进。其中,“985工程”和“211工程”将不再新增加任何学校。教育部可能在重点特色学科上进行研究,包括部委管的行业学校,有些非常好的学科也要支持。
业内人士介绍,即便网上传闻成真,或者国家启动新的“985后”高校建设项目,都是正常的。例如,为落实胡锦涛在清华百年校庆上的讲话精神,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启动实施的“2011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就是另一种国家重点项目,意在通过打破现有学科、行政格局局限,在关键领域通过协同创新取得突破。
也有人认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未来,教育部将逐渐减少专项经费拨款,以增强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延伸阅读
将在全国范围内
严查教育乱收费
□据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国家发改委与教育部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记者13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专项检查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以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超出“三限”比例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乱收费,高校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的乱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两部门要求,各级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开展教育收费检查作为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推动力,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敦促学校建立规范收费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