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城乡户口划分,成了坊间热点话题。旧时的人,与户口有哪些爱恨情仇?户籍制度又有哪些变化?自今日起,咱们一一细说。
——编者
拿不出“路引”很危险
有一个洛阳姑娘,出差时弄丢了身份证,被旅馆拒之门外。她很沮丧:“要是在古代就好了,我想去哪儿去哪儿,也不要身份证。”
旁边有人翻了翻白眼:“谁说古人没有身份证?在明代,你要是拿不出身份证明,小命就玩完了。”
这倒不是吓人。明代规定:离乡者须持“路引”(类似于现在的介绍信,注明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不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人,被视为逃离故土者,将被处以极刑。
莫怪明代统治者蛮横粗暴,实在是人口问题直接影响国力强弱、赋税征调,不可不抓。
历代统治者都很重视人口管理。史载,商代便有人口登记制度;周代有“司民”,专管人口登记。此后,历朝政府不断尝试户籍制度革新,主要目的是为了搞清楚哪儿可以征收赋税,哪儿可以大力征兵。
汉代户口登记至少三年一次,登记时间一般是当年仲秋,老百姓必须按时到县府接受审查。
唐代户口登记更到位,连被登记人的身体特征也不放过:某某右脚跛了,某某耳朵上有瘤子……一一被记录在册。
为了防止有人瞒报事实,逃避赋税和兵役,官府手段百出。手段之最,用我们比较熟悉的一个词来概括,就是连坐。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连坐制始于秦朝。后世又有乡里制、保甲制等,基本上与连坐制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些制度的共同点就是“一人犯法,众人同罪”。
洛阳是唐代的东都,我们以唐代为例:五家为一保,百户为一里,保内的人犯了罪,邻居知情不报,要跟着受罚。
怎样算犯罪呢?偷鸡摸狗、杀人放火、妖言惑众就不说了,最严重的是瞒报赋税、妄想“搬家”——这就不单是个人问题了。
苛捐杂税太重,老百姓交不起(参见《捕蛇者说》);胡乱征兵,连老太婆也不放过(参见《石壕吏》)……怎么办?只有逃。可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跑了,你的家人就要遭殃,你的邻居就得替你交公粮。
所以但凡有人(尤其是成年男子)要出门,邻居就会异常热情地过来“拉家常”:“帅哥,去哪儿呀?几时回呀?”
人人自危,人人都是官府的探子!官府就是要把你困死在这方寸之地上,做一个逆来顺受的纳税者、战争棋子。
荒唐的是,你想走,官府不让你走;你不想走,官府偏又撵你走。
明初,河南等地因受灾荒、战乱双重夹击,人丁稀少,山西却人口稠密,官府为平衡农业生产,便勒令山西人迁居中原。许多山西人不肯离乡背井,官府便将他们绑起来,像赶牲口一样赶到千里之外。
洛阳有许多人家,就是当年从山西迁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