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热力公司)总经理白志端、副总经理刘胜利和另外几名负责人做客晚报问暖热线。9时至11时,晚报3部电话共接到读者来电129个,截至昨日洛阳晚报记者发稿时,白志端确认,较为集中的供热问题已基本解决,属于物业负责的非直管小区,也已敦促其尽快解决。
【问题一】
19名读者来电反映中富锦园小区开发商原承诺使用市政集中供热,却在实际操作中改用其他方式供热,遭到业主反对,他们想知道该小区何时能够使用市政集中供热。
白志端:今年5月,我公司已给予明确答复,因该小区所在区域城市热力主管网负荷已满,暂时不能供热,待调整供热规划、进行热负荷置换后才能向小区供热。11月7日,我们正式接到该小区开发商提交的用热申请,我公司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对区域供热规划进行调整,如一切顺利,预计2015年冬季具备供热条件。
白志端提醒,开发商在房屋建设初期,应先与市热力公司进行接洽,达成供热协议,然后再向购房者进行宣传,购房者也可在购房前向市热力公司市场科(64855333)进行咨询,确认所购买小区住房是否能够使用集中供热。
【问题二】
5名读者咨询升龙广场1、2、3号楼是何原因无法供热,什么时候能供热。
白志端:新小区首次供热前,要经过热力公司对开发商建设的供热设施进行验收后才能进行直管到户,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升龙广场小区物业要求对其小区供热设施进行验收的申请。
【问题三】
兴隆花园、健康西路16号院、洛玻集团家属区出现的管网故障该由谁维修,维修费是否包含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
刘胜利:从2009年12月1日起,我市开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配套费主要用于热源厂到小区建设红线之间的城市主管网的建设和维修,这部分由热力公司负责,与城市供热主管网连接的用户支线、小区热力站、庭院管网归全体业主所有,分户计量装置及户内用热设施归业主所有;小区供热系统的维修,在质保期内,如果是置业或者物业公司建设的设施,根据合同约定由置业和物业进行维修,如果是热力公司建设的供热设施,在质保期内由热力公司负责维修、维护,超出质保期后维修费用应由全体业主承担。我市的供热价格只包含购进的热费和热力站运行的电费、水费、管理费,不包括供热系统的维护费用。
白志端表示,市民来电涉及的31个需要现场处理的诉求已全部解决,提问集中的供热问题已基本解决。感谢晚报问暖热线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和用户交流的平台,他们会尽可能地解决实际问题,读者也可以直接拨打市热力公司电话64588158反映问题。
如果有散热器、地暖不热,室温不达标的情况,可以联系洛阳市祺祥暖通,咨询电话62788657或1337377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