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琴琴(左)和女儿林芳萍展示无罪判决书
(网络图片) | |
□据
《北京青年报》
核心提示
“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两起因证据不足、依法宣告无罪的案件。曾被指控投毒杀人,5年中两次获死缓,不久前又被改判无罪的陈琴琴,向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总额84万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1 投毒命案
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乌拉特前旗,到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榜罗镇张川村,两地相距1100公里,开车十几个小时才能到达。归家之路如此艰辛,但近一年多,这段从婆家到娘家的路程,林芳萍跑了不下3趟。
“母亲刚获释时,身体虚弱,生活不能自理,我只能先把她接到内蒙古调理。按赔偿标准,母亲5年‘自由’的代价是30多万元,加上支出和精神损害赔偿,我们提出84万余元的索赔额。”林芳萍说。
事情源于2009年9月1日晚上,陈琴琴家院墙外两米,是邻居毛家的一块耕地。这天两家的女主人因为陈家马驹踩踏了毛家地里的胡麻苗而发生争执。
第二天19时30分许,毛某巧12岁的养女小林在放学回家后不久身亡。侦查机关认定,她死于毒鼠强中毒,系有人投毒所致。
2 突然招供
陈琴琴的丈夫林永清回忆,小林死亡3个星期后,两名刑警把陈琴琴带走配合调查。
随后,林永清寻到榜罗镇派出所。“刑警队副队长让我做陈琴琴的工作。他说案情重大,现在她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林永清说。
林永清记得,当时陈琴琴回答:“我没干这事(指杀人),没啥可承认的。”当夜,林永清回到家中,陈琴琴被连夜转送到通渭县公安局。“10多天后,有消息说俺女人招了”,说是事发傍晚她看到放学回家的晓霖,想起头晚与其养母的厮打,决定对小林报复。
案卷显示,公安机关认定陈琴琴将毒鼠强倒入做好的汤菜里,将一个鸡蛋捏碎放入,招呼小林吃掉掺有毒药的汤菜和馍,之后将包鼠药的纸和使用的一次性筷子丢进灶火,又用沙土擦用过的碗,并将沙土倒在墙外……
3 当庭翻供
当时正在兰州打工的林芳萍随后聘请了律师。律师到看守所会见陈琴琴后,带回其口信:“人家说是我干的,就是我干的。”
“我妈是个敢作敢当的人,真是她干的,她肯定会承认,绝不会这样含糊其词。”林芳萍说。
林芳萍记得,2010年春节过后,律师再次捎过话来:“你妈说了,不是她干的,是连续一周不给她饭吃,打得实在受不了,才按照别人的指教做出了供述。”
2010年10月26日
,陈琴琴涉嫌故意杀人案一审开庭。陈琴琴当庭翻供,称“不知自己为何站在这里,只知自己没干这起伤天害理的事”。
2010年11月,陈琴琴一审被判死缓。后来,甘肃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12年7月,陈琴琴案再审一审,给出了“维持原判”的结果。
4 改判无罪
2014年4月2日,陈琴琴案再审二审,由甘肃省高院直接开庭。
辩护律师娄秋琴结合尸检报告,提出了诸多质疑:在陈琴琴供述的投毒汤菜中,有捏碎的鸡蛋和半个馒头,为何在尸检胃容物中只有菜叶?为何在陈琴琴自述的藏毒地点杂物房的桌缝处,未检测到毒鼠强成分……
2014年9月30日,陈琴琴被甘肃省高院再审二审改判无罪,曾经的“投毒杀人犯”当庭释放。在被警方以配合调查为名从家中带离5年后,她回到了位于通渭县榜罗镇张川村的家。
相关链接
2013年获国家
赔偿部分案例
2013年3月
法院因“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两人被错误羁押3596天,共获得221万多元的国家赔偿。
2013年4月
因“证据不足”,李怀亮被判无罪。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李怀亮共获得98万元国家赔偿。
2013年5月
吴昌龙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判无罪。被羁押4215天的他,领取了126万多元的国家赔偿。
2013年12月 被羁押12年多的陈科云,领取了125.9万元的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