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耀玑
不少市民都有在零食连锁店购物的经历,种类繁多的零食采用小包包装,明码标价,可以随意搭配,这种销售方式满足了消费者“少量多种”的需求。不过,一些市民在购买后常常忽视小票上的商品名称。于是,一些无良商贩在结账时悄悄更换商品名称多收钱。22日,接到市民举报后,洛阳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市民投诉】
零食连锁店结账藏猫儿腻
家住涧西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21日下午,她与朋友相约,开车到我市某商场楼上影城看电影,在商场负一楼的一家零食连锁店里买了一些包括瓜子在内的零食。为了尽早观影,张女士没有细看购物小票,便匆匆和朋友赶到了电影院。在等待入场时,张女士无意中发现了购物小票有问题。
“我明明买的是瓜子,小票上印的商品却是怪味豆,单价也跟瓜子的标签价格不一样。”张女士说,朋友告诉她很多零食连锁店都会这么做,结账时更换商品名称来多收钱,即使被市民发现,零食连锁店也会以各种理由推脱。张女士的一个朋友称,有一次自己发现问题后与对方理论,对方称“不想买退钱给你,十几块钱折腾什么”,把她气得够呛。
【记者走访】
葡萄干“变身”高价草莓干
22日中午,记者来到张女士所说的这家零食连锁店,观察到几名带小孩的市民正在店内选购零食,而该店收银台的电子秤正面的显示屏被其他商品遮挡着,店员找零时也未主动向顾客提供小票。
记者随机购买了几样零食后主动索要了小票,结账时发现其中6包葡萄干的名称显示为“独立包装草莓干”。店员对此解释:“它们价钱一样。”
随后,记者又单独购买了6包葡萄干,店员犹豫后仍以“独立包装草莓干”计价。当记者表示质疑,要求查看葡萄干的价签时,该店员称“葡萄干现在没有价签了”。
当记者表示想看一看葡萄干和草莓干的价格单时,该店员竟说:“店里没有,也不能让你看,只能让你看系统售价。”之后,记者在收款机系统的商品售价目录上看到,葡萄干的价格为每斤38.8元,而“独立包装草莓干”的价格为每斤48.8元 ,两者价格相差10元。
【商家解释】
商品涨价后,老板要求如此
对此,该店员解释道:“我们进货的时候,葡萄干涨价了,但是系统的售价并没有调整,我们只能按照其他商品的价格销售。”店员还称,收款机系统显示的售价是厂家定下来的,他们无权更改。
对于系统何时会调整销售价格,该店员称“不知道”。记者表示想联系商家,咨询一下葡萄干的进价,该店员称不知道经销商的电话。
随后,该店员补充说,把葡萄干按照草莓干的价格来卖是老板要求的,如果对此不满,可以等到17时老板来后再说。17时,记者再次来到该零食连锁店,该店员说:“老板有事忙,来不了了。”
记者之后走访了位于凯旋路、辽宁路上的几家零食连锁店发现,店员在找零时基本都会主动提供小票。记者在其中两家随机购买了一些零食,没有发现商品名称被替换的情况。其中一家零食连锁店店员介绍,我市的零食连锁店一般分为自营和加盟两种模式,自营店铺可以自己决定售价,而加盟店铺由于使用厂家提供的收银系统,售价统一。为避免出现分歧,各门店也不会擅自更改价格。
【工商部门】
市民遇到类似情况,
可退货或保存证据索赔
记者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获悉,如果商家没有对商品明码标价,或在销售商品时没有对商品价格进行说明,进而造成消费者损失,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如果葡萄干有明确标价,但商家按其他价格销售,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中的虚假标价。
市民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维权呢?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二大队副队长李玮建议,市民既可以现场要求退货,也可以拨打12315要求工商部门介入,或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
“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票据、标明的价格照片、录音等都可以作为商家欺诈行为的认定依据,如果商家被认定存在欺诈行为,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李玮说,在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5种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