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新安支公司赔付一起186585.42元的国寿建筑工人意外伤害案件。
被保险人周某,今年55岁,是洛阳市高新区张庄改造工程的工人。由单位为其购买保险金额为180000元的国寿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和保险金额为20000元的国寿绿洲意外住院医疗保险。2014年9月14日8时许,周某在该项目一号楼十楼清理地坪时,因楼层没有栏杆保护,不慎跌至一楼,造成身上多处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情况属实,中国人寿新安支公司接到报案后,依据国寿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规定,迅速将186585.42元医疗费和死亡保险金赔付给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