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40余岁的郭先生,是偃师市大口镇人,分别于2004年和2012年为自己办理了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两份。2014年年初,郭先生无明显诱因突发右侧肢体瘫痪,被医院诊断为左侧底节区脑出血,后被鉴定为脑中风后遗症。中国人寿偃师支公司接到报案后,依据合同条款约定,给予郭先生7000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使郭先生在承受病痛的同时感受到中国人寿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