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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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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
按日计罚,对违法排污罚款上不封顶
违法排污企业直接责任人员还将被行政拘留
(网络图片)
    □见习记者 潘立阁 特约记者 韦建飞

    近年来,各地雾霾天气频发,水源污染频现,公众对环保的关注达到了空前的高度,青山碧水、蓝天白云成为大家共同的期盼。

    明年元旦,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就将开始实施。该法自公布之日起,就被冠上了“史上最严”的称号。这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有哪些亮点?它将对我们的生活、环境产生怎样的影响?昨日,洛阳晚报记者请市环保局有关专家对该法进行解读。

    监督更广泛 环保公益组织,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近些年,一些工程项目在建设阶段常常会引发社会矛盾。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够公开,公众知情度低造成信任度不够引起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就强化了公众的知情权。

    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编制时要征求公众意见,审批部门在收到报告书报批版后,除涉密内容外要全文公开。“这就让群众在项目启动时,就能了解其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各级环保部门和负有环保职责的部门也要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为社会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我市在今年1月1日就正式开通了洛阳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让市民更直接地了解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另外,公众在有更多知情权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监督权,环境公益诉讼就是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

    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普通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要求原告应与诉讼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公益诉讼则无此要求。

    “在此之前,假如一条河流被污染了,而你在搞养殖,受损失了,可以向污染方提起诉讼,对这条河流环境的损害,却没有人能向污染方提起诉讼。”该负责人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社会环保公益组织就可以向污染方提起诉讼。

    处罚更严厉 引入按日计罚制度,对违法排污罚款上不封顶

    “之前一直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企业甚至宁愿被罚款,也不愿下力气治理污染。”市环保局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科相关负责人说。今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遏制。

    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了按日连续处罚这项全新的制度,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罚款上不封顶。

    “原来是查到一次罚一次,有了这规定,查到他排污后,排多少天罚多少天,以此来约束其行为。”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说。

    除了更严厉的处罚,行政拘留的引入也使得该法更具震慑力。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对未批先建,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未取得排污许可,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四类环保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这填补了经济处罚和刑事犯罪间的空白,让排污者不敢轻易触碰‘红线’。”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说。同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还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建立了追责制度,让责任追究追上官员的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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