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省环境攻坚办召开了豫东豫南地区PM10治理工作座谈会,会上通报了瀍河区存在散煤管控不到位等环境污染整治不力问题。瀍河区纪委(监察局)按照“一案四查”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1.对瀍河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工作提醒;
2.对瀍河区工信委主任王朝晖同志、区建设局局长和根弟同志、区质监分局副局长乔铁良同志及瀍河回族乡副乡长叶俊伟同志全区通报批评;
3.对瀍河区建设局路智博同志、区质监分局郭大鹏同志,瀍河回族乡旭升社区张留军同志、马坡社区巴利军同志、塔东社区任大雷同志、塔西社区金智干同志、上窑社区史松林同志诫勉谈话。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