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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6日 星期

偷的钱扔了就行?
事实证明没门儿

□记者 魏巍 通讯员 张春霞

昨日,吉利区公安局民警给记者说了一件事儿:一男子到一公司办公室偷钱,开溜时被人拦住。担心人赃俱获,他借口上厕所,把得手的钱丢进便池用水冲走,可最终还是逃不过处罚。

“犯罪嫌疑人已被我们刑事拘留。”昨日,吉利区公安局大庆路派出所民警张绍亮说,前几天,该区中原路一公司员工报警称抓到一个小偷。张绍亮与同事到场见到报警人刘女士及其同事,还有被他们拦住的一名男子。

刘女士说,当时她正在隔壁办公室与同事谈事情,突然听到自己办公室传来声响,她立即过去查看,走到门口撞见从办公室出来的一名陌生男子。当她发现放在椅子上的包有被翻动的痕迹,且包里500美元不翼而飞后,就赶紧拨打110报警,并呼喊同事把那个男子拦住。

民警得知,该男子姓李,有盗窃前科。可是,李某并不承认偷钱,自称找人走错了门。民警也未在李某身上搜到被盗现金。莫非真冤枉李某不成?刘女士告诉民警,他们拦下李某后,对方曾借口上厕所,怀疑李某趁机将钱藏了起来。

张绍亮调取事发楼层监控发现,只有李某进过刘女士办公室,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民警讯问,李某终于交代实情。原来,李某以找人为幌子,看刘女士的办公室没人,遂将其包里的钱摸走,被拦下后,他将得手的钱丢进厕所便池用水冲走。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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