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洛阳·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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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 星期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消费提示——
尽量少聚餐或不聚餐
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记者 李岚 实习生 梁雁 通讯员 陈翔

本报讯 针对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情况,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消费的提示,提醒餐饮服务提供者、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餐饮消费者务必增强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维护自身健康安全。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落实好有关进口冷链食品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禁止发烧、咳嗽等有碍食品安全的人员上岗。保持加工制作、用餐等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拉大餐桌椅间距,控制就餐人员安全距离,对进店消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提供并提醒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承办群体性聚餐时,主动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备。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应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举办者应自觉履行备案义务,及时、如实向当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超过50人的聚餐应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提醒所有人员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主动不参加聚餐,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安全距离,除用餐时间外全程戴口罩;合理设置桌椅间距,减少单桌用餐人数。承办者应保证自身及帮厨人员健康;规范食品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保持加工制作、用餐等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餐饮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外出就餐时,尽量选择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等有效证照、场所卫生状况良好、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食品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就餐前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注意索取发票等凭证。要自觉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少聚餐或不聚餐,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如聚餐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附近的医疗机构就诊,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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