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洛阳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淘汰符合条件的车辆,最高可获21000元补贴。
哪些车符合补贴条件?
在我市或县级公安车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在补贴范围内。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将上述车辆交具有拆解资质的拆解公司拆解完毕,并办理淘汰注销手续,可享受《办法》规定的补贴政策。
哪些车不符合补贴条件?
适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车辆,和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但未按规定拆解注销的车辆不在补贴范围内。
需要注意的是
●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淘汰的车辆,按照上述补贴标准执行,巳按照相关老标准规定享受过老旧车报废补贴政策的车辆,按照新老补贴标准实施差额补贴。
● 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淘汰的,按照上述补贴标准的50%进行补贴。
● 2021年7月1日以后淘汰的,不再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