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几天,我市又有多人因储存、出售、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元宵节将至,警方提醒市民遵守禁放规定,切勿燃放烟花爆竹。
19日下午,汝阳县公安局刘店派出所与刘店镇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消防检查,在辖区油坊村一小卖部阁楼发现十几箱烟花爆竹。经讯问,段某云对其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违法行为人段某云被行政拘留5日,烟花爆竹被收缴。
10日,市公安局伊滨经开分局李村派出所接举报,在李村镇4号小区一超市,查获5箱烟花爆竹。经调查,店主牛某对其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牛某被行政拘留5日。
12日,伊滨经开分局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李村镇石罢村村民李某在自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我市相关法规,对李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我市全区域、全时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法违规燃放以及非法生产、运输、储存、携带、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警方将继续严厉查处,希望广大市民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热热闹闹过元宵,咱可以选择看花灯、赏民俗、逛景点等。今年,我市推出一系列创意新颖的文旅活动,赶紧瞅瞅本报今日A03版,把元宵节玩出新花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