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管交警执罚异地代收系统”在我市试点运行成功,将于3月底全部开通。
实行“异地代收”后,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收到执罚通知书15日内未及时缴纳罚款,每超一天,需缴纳罚款数额3%的滞纳金。
市交警支队一负责人说,如果驾驶员缴款后违章信息仍未消除,或在网络中档案仍显示未缴款,可携带罚款单及处罚单位证明,于每周一至周五15时至17时30分到市交警支队控制中心办理违章修正业务。
此外,因银行方面与交警系统有信息传递和对账的过程,驾驶员到银行缴过罚款后,第二天才能办理车辆过户、驾驶证年审等业务,因此,交警提醒违章司机在缴纳罚款后注意保存缴款单据。 (记者 周晓波 通讯员 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