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正要进店去选购手机,不料玻璃门意外破碎,自己的左手被划伤,缝合了6针。昨日,消费者白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据白女士说,22日19时许,她前往王府井百货迪信通手机连锁店选购手机,当时店内仍有工作人员,灯也亮着,门口没有“营业时间终止”之类的提示牌。不料,走在她前面的一名外国人拉门时,玻璃门突然破碎,白女士的左手手背被玻璃划破,血流不止,那名外国人见状随即离开。随后,一姓王的女店长和一营业员带着白女士到市中心医院进行了包扎,伤口缝了6针,他们为白女士交付了当晚的医药费,并留下一张名片,称随后有问题再联系。之后,她几次找到该店,店方人员都称需要向有关负责人反映,等等再说。其间,那名姓王的女店长又给她支付了一次87元的治疗费。店方一负责人还说,该店每日营业终止时间为18时30分,事发当晚,店方已经关门停止营业,白女士没有进店购物,他们不应负担全部责任。
昨日上午,我们来到这家手机连锁店。王店长说,白女士进店前,他们已停止营业,将玻璃门锁上,而且将玻璃门弄碎的人也应承担责任。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杜鹏律师认为,该店停止营业后,店内没有悬挂相关提醒标志,误导白女士前来购物,后因此受伤,经营者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白女士虽然没有进入店内,但是她已是潜意识中的消费者,店方不能以店内店外来划分,白女士在店门口被玻璃划伤,享有依法获得相应赔偿的权利。如果白女士与店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将此事投诉至工商部门。 (记者 张喜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