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50多名干部最近因为“扫地不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15人被撤职,40多人分别被调离工作岗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以及诫勉谈话。一场源于“城乡清洁工程”的“问责”风暴,在社会各阶层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波。
一庭不扫,何以扫天下?
从2006年9月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倡导:在全区开展大规模的“城乡清洁工程”,下大力治理“五乱”,即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然而,这一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推进城乡文明建设为目的的“民心工程”引发的后果却让许多人始料不及。
“去年10月26日,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行动缓慢、措施不力,贺州市将桂岭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撤职,开干部‘扫地不力’被问责之先河。”广西建设厅城建处处长黄科宏说,“而最引人注目的是首府南宁市青秀区干部被问责事件。”
“今年1月20日14时许,我接到电话,要我立即赶到自治区党委会合。”黄科宏说,“当时大家都不知道要去哪里,只通知去看一个点。到了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七一总渠葛塘巷,只见两三百米长的水沟又臭又脏,上面漂浮着垃圾。后来我们了解到,这个点老百姓投诉了5次,自治区领导根据群众投诉已经暗访3次,相关部门督查后将照片发给了青秀区,但都没有下文。”
南宁市迅速成立了一个专门的调查小组,连夜对葛塘巷问题进行调查。1月22日,依据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上级部门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青秀区党委书记黄润斌、青秀区区长黄丽娟双双被调离工作岗位;青秀区常务副区长刘代青被免职;市政管理局局长张建辉等4人被诫勉谈话;市环卫处副主任马齐佳被通报批评。此外,上级部门还责成青秀区党委和政府、市政管理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通报一出,大家十分震惊,有人忍不住哭了起来。”青秀区一位知情人士说,“青秀区是南宁市最主要的一个城区,主要领导就因为‘扫地不力’一夜之间被调离、免职。扫地扫掉了处级官员,这在全国也是极少见的。”
“一庭不扫,何以扫天下?青秀区干部被问责事件传递了一个信息:环境卫生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对群众身边的事无动于衷,就得‘动’人了。”一位政府官员说,“青秀区就是一个典型——该区所处的市中心有一个垃圾箱,群众不断投诉,最后投诉到自治区领导那儿,领导微服私访到那个地方3次,前后有七八天时间,这个垃圾箱还是没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西因“城乡清洁工程”执行不力而被问责的干部有50多名,涉及广西半数以上地市,其中15人被撤职。“涉及层面这么广,为广西近10年来所没有过的。”这位官员说。
问责,就像头上悬了一把剑
“不扫地,就扫人”,一时间在广西干部群众中引起了极大震动,许多人意识到“文件不再是摆设、走形式,问责不再是绵绵细雨、挂在口上,而是动真格了”,一些干部如此形容:“振聋发聩”、“触及灵魂”。
“扫地问责制”引发了蝴蝶效应,“城乡清洁工程”在广西各地受到空前重视。从事市容管理近20年的柳州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周新舒迎来了市容管理工作的黄金时期:“过去从没有领导下来,都是听汇报。现在,四大班子每个领导都有责任路段,并定期查访。”最让周新舒高兴的是,许多单位主动联系市容管理局,请他们出谋划策。市财政加大投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一一解决。著名的张公岭垃圾山已经堆积了几十年,像足球场般大,周边群众苦不堪言,现在的张公岭面貌一新,一些搬走的群众开始返村了。
如此大张旗鼓的“城乡清洁工程”也引来了一些异议,有人认为这是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
对此,桂林市副市长刘明昱认为,因抓卫生不力将处级干部罢官,并非小题大做。为政之道贵在实,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清洁卫生抓不好的背后是行政不作为、官僚主义、失察。前车之鉴,后车要调整好方向。对于国际旅游名城桂林,“城乡清洁工程”的意义超出一般城市,人们很难想像一个满是垃圾的城市会承载良好的文明。
刘明昱直言:“问责,就像头上悬了一把剑,官不是那么好当的了。”
一名网友以此为题发表看法:我们的干部,如果连打扫卫生的事都不愿意做或者做不好,还想做什么大事、还能做什么大事?一把扫帚,扫净了城市,也扫出了干部的好作风。扫帚不到,乌纱帽就会丢掉。动真格问责的意义在于,过去重行政权力、轻政府责任的倾向已开始得以扭转,这是一场重大变革。
专家:用好问责制这把双刃剑
随着“城乡清洁工程”在广西各地推进,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对各级行政部门而言,该“暂行办法”既是“紧箍咒”,又是依法行政的体现。“这是比较严厉的问责制度。”南宁市法制办行政法制科科长侯康顺表示,为城市市容而出台向官员问责的办法,在整个广西乃至全国,都没有先例可循。
“问责旨在改善政府管理,促使行政者更多地思考。”广西建设厅厅长宋继东说,扫地的背后回归到原始命题:政府的职责是什么?是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城市需要长效机制,因此“城乡清洁工程”不是权宜之计,更不是应景文章。据了解,在出台的系列政策中,包括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指导要求、五年发展规划、城乡容貌标准、考核办法等标准化文件,具备较高的科学性与较强的可行性。
有专家认为,要建立真正的问责制并使之有效地运转,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
“问责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杨伟东说,合理构建问责制,可以通过追究官员确应承担的责任,以达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促使官员合法、正当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但是,如果将问责制失之简单化、扩大化,则有可能挫伤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的积极性,背离问责制的初衷。当前,在我国用好这把“双刃剑”的关键和前提是:要合理地配置和划分行政权力,明确责任,对不同部门与官职间的职能和权限进行明确、严格划分。
(据新华社南宁3月29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 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