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4月4日电 (记者 李丽静) 今后,任何人举报河南郑州市县(市)区长、局长在工作中的错误,市长都可能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这些“一把手”的责任。
4月3日,郑州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州市政府所属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局委的“一把手”或主持工作的副职,如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行政重大失误和不良社会影响的,郑州市市长将有权启动问责程序,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报告。市长将决定追究责任,最轻是“限期整改”,最重是“建议免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一把手”有错误,都可向郑州市政府举报。
郑州市规定,如果出现政府各部门及县(市)区政府执行上级机关决策和部署不力、违反规定决策、不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职责等现象,市政府将对其行政首长问责;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据介绍,公务员年度考核将和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公务员,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的及一年内犯一般过错达三次,年度考核不能定为称职;受到撤职处分的,年度考核除定为不称职外,还要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