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桩在现代人看来不可思议的“奇闻”:一对青年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由于女方一字不识,无法自行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竟导致两人当天险些结不了婚,女方亦因此急得直掉眼泪,好在后来婚姻登记员采用了变通的办法,总算帮助他们办理了神圣的婚姻登记。
遇阻:准新娘不会写字
今年23岁的李迎乐和20岁的周娟娟同为伊川县酒后乡人。4月3日9时许,这对有情人带着相关证件,满怀幸福地来到伊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打算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正当李迎乐接过两张“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准备挥笔填写时,婚姻登记员提醒他其中一张应由周娟娟填写。李迎乐愣了一下,随即解释说,周娟娟没上过一天学,一个字都不会写,自己帮她填填就行了。不料,婚姻登记员对他这种想法当场给予了否定,坚持要求必须由周娟娟本人填写,“要不先回去好好练练字再来”。
一听这话,李迎乐有些恼火:“她不会写字是摆在眼前的事实,难道要她回去再读两年书,直到学会了写字,我们才能结婚吗?!”撂下这句话后,李迎乐气呼呼地拉上周娟娟就走。
离开婚姻登记处,李迎乐才发现周娟娟委屈地掉起了眼泪,顿时心疼起来。李迎乐明白爱人为什么会哭:因为家境贫寒,她打小就没进过一天学堂,平日里虽没因此遭遇过不痛快的事,没想到却在结婚登记时被“伤自尊了”。“为什么不能让我代她填写呢?”李迎乐一边安慰着爱人,一边打通了本报新闻热线求助。
求助:有没有变通之法
李迎乐的求助实为罕见。记者查阅了有关规定,证实“自愿结婚的双方应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那么,当事人确实不会写字的,有没有变通的办法呢?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到今天,像周娟娟这样一个字也不会写的年轻人,实在太少见了!”我市某区民政局一位主管婚姻登记的负责人闻听此事,大感诧异,同时称“决不能因为当事人不会写字,就不予办理结婚登记了”。
他解释说,自从2003年10月1日施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结婚登记程序较之从前大大简化了,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成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的重要载体,故丝毫马虎不得。在日常的婚姻登记工作中,除有极少数再婚老人确实不会写字外,年轻人十足文盲的倒是“一年也遇不到一两个”。但如果当事人的确不会写字,可由婚姻登记员、公证员或配偶在婚姻登记员监督下代为填写,再由当事人现场按下指印确认。
我们迅速将此解答电话告知李迎乐。当日10时30分,李迎乐与周娟娟鼓起勇气,再次走进了婚姻登记处寻求变通之法。这一回,婚姻登记员相信了周娟娟不会写字的事实,允许她只需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和按指印,其余内容则由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
周娟娟笨拙地拿起笔来,开始照着身份证一笔一画地书写自己的名字。由于紧张,她在写第一个“周”字时,就出现了笔画错误,赶紧抬头打量一下四周,又慌乱地低下头去,把“周”字涂上一个黑疙瘩后重写……费了好大工夫,总算歪歪扭扭地写成了。
据那名婚姻登记员事后解释,为了替当事人看好婚姻登记的“门”,避免将来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他们平时都尽可能要求当事人本人填写,故通常会让声称不会写字的当事人先回去练习一下再来,实在不行的话,他们会一笔一画地教当事人写字或者采用其他变通办法。
感触:后人一定要读书
当日11时许,李迎乐与周娟娟办好结婚证后,再次走出了婚姻登记处的门。此时,周娟娟已破涕为笑,但在经历了当天的小插曲后,两人的心灵都受到了极大的触动,长时间地陷入了沉默之中。
李迎乐后来由衷地告诉记者,周娟娟一字不识,他本人也只有初中文凭,到今天,他们才体会到了文化知识的重要性,但现在后悔已经太迟了!将来他们日子再怎么艰难,也不会让下一代不读书。
(本报记者 邓德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