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市发生多起以“破财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街头诈骗案件,受害群众损失巨大,警方希望广大群众吸取教训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4月1日20时30分,白马寺镇居民段某报案称:她被3人以“破财消灾”的方式骗走人民币13.1万元。4月1日8时许,段某在洛常路建坤超市门口遇到一个20多岁的女子,该女子找借口和段某攀谈起来,此时一个30多岁的女子也前来搭讪,年轻女子就随口询问附近是否有个80多岁的算命仙,30多岁的女子说知道算命仙住在何处,年轻女子就要求段某和她一起去。3人走到十里铺村口时,“碰巧”遇到一男子,该男子自称是算命仙的孙子,并打了一个电话,接着该男子说段某家3天内有灾,他叫段某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取出来交给他,让他爷爷开光,然后把钱再还给段某,并让段某回家后将这些钱放到床下,24小时后再将钱取出来存到银行。段某信以为真,回到家将13.1万元交给该男子。此男子叫段某向西走530步后在地上画个圈,站到圈里,朝着太阳念3遍“菩萨保佑”。经过一番折腾,该男子早已不见踪影。
另据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中心提供,3月30日11时许,事主杨女士报案称:她在涧西发电设备厂门口被3名嫌疑人以“破财消灾”的手段骗走现金6.8万元。4月3日12时许,在天津路15号街坊门口,1男1女以“破财消灾”的方式骗走一老太太2万余元现金、一部手机和一些首饰。
警方提醒:犯罪分子的骗术并不高明,之所以屡屡得逞,主要是利用了人们的迷信心理。花会期间,此类案件时有发生,这说明广大群众必须提高警惕,认清犯罪分子的作案伎俩,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相信封建迷信,更不能轻易取出家中钱物,以免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避免自己多年心血得来的家财遭受损失。如发现可疑情况,人们应冷静应对,巧妙周旋,伺机拨打110报警,并记住犯罪分子特征。 (刘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