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记者 李京华) 曾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商贩杀害城管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0日一审宣判,23岁的商贩崔英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6年8月11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副分队长李志强在对无照商贩崔英杰查处时,遭遇暴力抗法,被刺中颈部而死。
据了解,崔英杰是河北省阜平县的农民,从2006年5月份开始,在海淀区中关村科贸大厦西北角路边无照卖烤肠。案发当天,城管队员在对无照经营的崔英杰查处时,崔英杰持刀进行威胁,阻碍城管队员的正常执法活动。由于不甘心三轮车被没收,崔英杰开始与城管队员争抢三轮车。随后,崔英杰突然放弃了三轮车,从胡同北侧出口跑走了。
当李志强和其他执法人员把三轮车抬到城管卡车上时,崔英杰突然又跑回来。他从李志强身边跑过后,忽然转身迎面一刀刺在李志强的咽喉处,然后逃走。当晚,36岁的李志强终因抢救无效在海淀医院因公殉职。
在逃亡了11个小时之后,崔英杰在天津塘沽被警方抓获,他对杀害李志强一事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崔英杰以暴力手段阻碍城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考虑到其犯罪的具体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崔英杰判决死刑,可不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