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10月4日电 (记者 代群) 安徽省司法厅对6名向法官行贿的律师作出了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决定,其中4人对安徽省司法厅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近日一审判其败诉。
安徽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透露,经调查核实,这6名律师在执业期间分别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法官董某某、陈某某以及太和县人民法院原院长巩某某送钱送物、牟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向法官行贿。
2007年2月,安徽省司法厅决定给予这6人处以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随后其中4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律师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徽省司法厅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依法驳回4名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