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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版: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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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情系百姓 百姓情牵十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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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财产性收入” 让百姓更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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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0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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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表达
“拥有财产性收入” 让百姓更实惠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关注,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笔者也是如此,当看到“财产性收入”一词时,第一感觉是好像有些重复:收入也就是财产啊,直接说提高百姓的收入不就行了吗?为何要说“财产性收入”呢?

  细看了相关资料,这才明白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据介绍,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十七大报告之所以用“财产性收入”而没用范围更广的“收入”,笔者以为原因有二。

  其一,是对“收入”的一种深化。这些年,我国居民的收入不断上升,但收入的上升不一定等于财产性收入的提高。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你的收入一年翻了一番,而汽车的价格和房价也翻了一番,实际上我们从收入的提高当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实惠。收入在提高,物价也在上涨,这实际上也是目前我国居民生活中面临的一个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最终途径,一方面是提高收入,让收入上涨的幅度超过物价上涨的幅度;另一方面是平抑物价,让高昂的房价能低下头与百姓“打成一片”。总之,最终目的是要让“财产性收入”得到相应提高。可见,“财产性收入”是对“收入”的一种深化,十七大报告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其目的就在于要让百姓从“收入”提高的一堆数字中真真切切地体会到利益——“财产性收入”的提高,是要让百姓手中的收入真正转化为“汽车”、“房屋”等实实在在的东西。

  其二,是对百姓利益关注点的切合实际而又一针见血的回应。从以前政府重点关注的菜篮子工程,扩大到今天关注百姓的房屋、车辆、收藏品,这是一步一个脚印的进步,是看得见的“以民为本”,是直接触及百姓心坎的政策规划。十七大报告中谈到“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让我们对未来的生活感到信心十足。

  总而言之,笔者以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提出,一方面体现出了对百姓消费方向的正确把握,另一方面也在侧重于解决目前存在的收入虽然高了、但物价也在“高空盘旋”的现实问题。这样的提法,值得我们期待。

  (但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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