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近期对电动自行车商品抽查显示,逾八成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存在最高车速超标、整车超重、制动性能不合格等三大严重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最高车速超标。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必须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此次监测发现,在被抽检的120个样品中,有95个样品最高车速超标。
整车超重。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过重,会导致车辆的运动惯性增大,加大行驶中的安全隐患。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须小于等于40kg。
制动性能不合格。按照国家标准,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不得超过4米。此次监测发现,有64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制动距离超标,最高达到6米,这将危害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据《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