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喜逢 实习生 焦琳) 人有了病就要吃药,可如果吃的药是假药,后果不堪设想。家住关林镇的余女士就碰到了这档子事,儿子治疗乙肝长期购买一家药店的药,吃了近一年后,所吃的药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假冒产品”。愤怒的余女士表示一定要为儿子讨个说法。
余女士家住关林镇政府家属院,她儿子今年20岁。儿子十一二岁的时候,被医院检查出得了乙肝。通过一段时间的中医治疗,儿子的各项检测指标基本达到正常标准,可是需要长期服用一种名叫“拉米夫定(贺普丁)”的药来帮助控制。2005年之前,余女士主要在七里河附近医药大楼购药,每盒药售价260元左右。2005年年底,余女士家门口的关林南街上开了一家名为“幸福人”的医药超市,里面也出售“拉米夫定(贺普丁)”,包装规格都一样,而且每盒售价仅为182元。在这里买药既方便又便宜,余女士就在该医药超市办理了会员卡,儿子每月固定服用的两盒药,开始从此药店购买。
2006年12月份,余女士的孩子出现“异常”,每天一回家就急着上厕所小便,一两个小时要方便两三次,儿子上课都上不踏实,总感觉“尿频尿急”。余女士觉得奇怪,几年来,儿子一直吃这种药,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随后,余女士前往药房询问,对方给她开了一份“欠药单”,将剩余3盒药中的两盒收回,余女士觉得蹊跷,偷偷留下一盒并送往市药品监督部门进行检测。今年3月份有关部门的检测结果让余女士惊诧不已,那盒送去的“拉米夫定(贺普丁)”被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
我们在余女士提供的医学检测等相关文件、票据上看到,余女士的儿子在服用该药之后,乙型肝炎各项转氨酶检测数据明显比过去偏高,仅“乙型肝炎DNA”检测数据一项,就高出正常值上百倍。
2006年10月、11月、12月,余女士在该医药超市为孩子购买了7盒“拉米夫定(贺普丁)”,零售价为182元。“欠药单”的票据日期为2006年12月22日,店方前后收走了2盒“拉米夫定片(贺普丁)”。今年3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余女士送检的药品检测复函上显示:“‘拉米夫定片(贺普丁)’,国药准字H20030581,生产厂家:中国苏州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生产批号:06020020。经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该药为假冒产品。”该药生产公司也发函证实,余女士所购买的“拉米夫定(贺普丁)”系假冒产品。
余女士说:“事情已经发生近一年,孩子健康是否会因此受更大影响?我不敢去想,我就想为孩子讨一个说法。”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