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性矮小即不伴有潜在病理状态的身材矮小,生长激素水平正常,是儿童期导致身材矮小的最常见原因;又包括家族性身材矮小、青春期发育延迟。
家族性身材矮小
父母身高均矮或有一人矮,小儿身高常在第三百分位数左右,骨龄和年龄相称,但落后于身高龄,智能和性发育正常,生长激素激发试验在正常范围(生长激素最高值>10ng/ml
) 。
青春期发育延迟
女孩13岁男孩14岁未显示第二性征,其父母大都有类似既往史,患儿身高多低于2.25个标准差,伴骨龄延迟;智力正常,生长激素检测正常。部分病人最终身高仍属正常,但多偏矮。这类矮小由于可能存在生长激素不敏感,治疗需要大剂量生长激素。
治疗目的 追赶生长。
治疗时机 骨龄在6岁~10岁,生长激素
推荐剂量:0.15IU/Kg/d,治疗疗程3个月~6个月。
(薛鲜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