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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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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涨价,不能“先斩后奏”
  5日,市民刘先生和朋友在启明东路一饭店就餐后结账时,发现按照菜单报价不到100元的餐费一下子涨到了187元,这是怎么回事?

  当天18时许,刘先生和朋友一行三人来到启明东路的德运饭店,在一包间内就餐。他们看着菜单点了5道家常菜,但在结账时,服务员说共消费187元。刘先生觉得蹊跷,就要求看账单。

  该饭店负责人陈某解释说,现在物价涨得厉害,饭店不能赔本赚吆喝,已将包间的菜价上调,但由于近期太忙,还没来得及更换菜单。在刘先生和朋友的坚持下,陈某将账单拿出,原来,账单上计算的菜价每道都比菜单上的多出5元到10元。店方坚持按账单上的价格收款,刘先生只好拿到发票后离开。

  昨日,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此事。随后,记者和瀍河工商所执法人员一起陪同陈先生再次来到该饭店。“顾客看菜单点菜不仅是选择菜品,同时也看菜价,饭店既然在菜单上明码标价,就不能私自涨价,让原本明明白白的消费变成一本糊涂账。”刘先生认为,如果店方没时间换菜单,至少应该用一小块白纸写上新价格覆盖住原来的价格,否则有欺诈顾客之嫌。

  饭店负责人陈某表示,近期物价上涨,饭店为了保住成本,不得已才对包间的菜价进行调整。刘先生一行到包间用餐时,服务员已明确告知“包间菜价已有调整”。

  最后,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店方按原菜单价格收费,将多收的98元钱退还给了刘先生。同时,店方也表示会尽快更换菜单,以免再与顾客发生误会。

  (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孙大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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