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专电走进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程惠芳代表的房间,看到她正在起草一份“奇怪”的建议:建议设立丈夫带薪产假制度。“这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男女平等!”程惠芳笑着说。
程惠芳解释说,我国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凡适合妇女从事的劳动岗位,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可在现实中,男女就业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妇女就业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我了解到,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意招收女性劳动力的重要原因,就是妇女要休产假和担负养儿育女的家庭责任。”程惠芳说,丈夫休产假制度要求丈夫照顾妻子和新生儿,要求丈夫和妻子一样承担起生儿育女的家庭责任,一方面在就业时或工作中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男女平等;一方面让丈夫多陪伴妻子与孩子,有利于家庭和谐。
程惠芳建议,丈夫休产假的时间可设定在7到15天,在此期间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