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洗澡带个小凳子,浴池还要多收两元钱,这‘规矩’真不合理呀!”涧西区的韩老先生说,他已经80岁了,不能长时间站立,所以洗澡时需要带个小凳子。可最近,浴池方面竟要多收他两元的“凳子费”,这让他很难接受。
据韩老先生讲,他经常到涧西3号街坊附近一个浴池洗澡。该浴池一张票的价格是3元,如果顾客带小凳子,就要多收两元钱。“一些年轻人带凳子到浴池里洗衣服,商家拒绝是可以理解的。但老年人带凳子来洗澡就像走路拄拐杖一样,只是为了洗澡方便,避免摔倒,商家因此多收费实在不近情理。”韩老先生说。
我们在市区进行走访后发现,确实有不少浴池都不欢迎顾客带凳子,有的浴池是直接拒绝,有的则要加收“凳子费”。在凯旋路上一家洗浴中心,我们看到售票处明确标出了带凳子、盆子所需要加收的费用。该中心工作人员说,他们这样做也是有苦衷的:有些顾客带凳子、盆子来到浴池,在里面一洗就是半天,浪费水不说,还长时间占用喷头,影响其他顾客洗澡。“我们加收费用是想制止顾客随意携带凳子等物来洗澡,这也是为了方便大多数人”。
对此,市消协工作人员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并没有针对此类事情的明确规定。但是,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目前,很多浴池的地面铺的是地板砖,老年人洗澡时很可能会摔倒。如果老年人自带凳子,就能大大降低摔倒的几率,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也为商家减轻了负担,因此浴池方面不应该反对老年人带凳子洗澡。
律师张运超也说,商家对自带凳子洗澡的老年人加收额外费用的做法不合理。他说,商家在开办浴池的时候,就应该把所有的成本考虑进去,不应该因人而异,收取额外费用。精明的商家应在如何更好地为顾客服务上下工夫,如果商家能为老年顾客免费提供小凳子或其他工具,相信老年人就不会再带凳子去洗澡了。
(记者 吕玲玲 实习生 杨伟伟 通讯员 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