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伍晓阳)
“近年来,医疗纠纷与日俱增,医患矛盾空前突出,相关法律条款或规定不明、或相互冲突。”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保科主任王瑛领衔提交了一份《关于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法”的议案》,希望通过这样一部法律来理顺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权益。
王瑛说,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施行以来,在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权益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但目前这部条例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在具体医疗事故争议中,医患双方往往就鉴定、法律适用和赔偿责任等各执一词。
王瑛认为,制定这部法律,需要明确法院审理医疗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和鉴定、赔偿等问题;统一确定医疗事故鉴定主体;修订完善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明确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责任;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