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总有一些感人故事令人难忘,总有一些奋斗历程激荡人心,总有一些“雪中送炭”倍显温馨!即日起,本报开设《晚报讲述》栏目,以“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一种激荡人心的力量”为宗旨,向社会各界征集线索。如果您是这些感人故事的主人公或见证人,不管这个故事是正在发生的还是过去好多年,只要您愿意,就请您讲出来,我们随时准备倾听……
讲述人:王钧,75岁,1948年7月7月进入洛阳市公安局,曾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参与了《洛阳公安志》编纂工作,人称“洛阳公安活字典”。
讲述人:武志广,73岁,1948年10月成为洛阳公安民警,曾任市警校副校长,参与过筹建市公安局警察博物馆工作。
“市公安局成立时,我军还没有解放洛阳哩!”
洛阳市公安局诞生在洛阳解放的隆隆炮声中,当时,不但“三大战役”尚未打响,而且洛阳还没有解放。
史料记载:1948年3月7日,中原野战军陈谢兵团、华东野战军陈(士榘)唐(亮)兵团发起了第一次洛阳战役。11日,我军突破洛阳城东门,和敌人展开激烈巷战。3月12日,战士们尚在街头浴血奋战、洛阳解放翘首可待,中国共产党河南省洛阳市工作委员会(简称“洛阳工委”)在临汝县(今汝州市)召开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不但诞生了“洛阳工委”(洛阳市委的前身),而且正式宣告洛阳市公安局成立。
这次会议形成的《会议决议》在第二部分“洛阳攻占后的城市工作组织、人选及其职权”中明确指出:“(洛阳市)公安局以杨家宝(此处笔误,应为“杨家保”)为局长、刘子毅为副,负责镇压特务、维护治安等项工作。”
王钧后来了解到,杨家保当时任华东野战军保卫部部长,兼任洛阳工委委员、公安局局长,后来曾担任安徽省军区副政委,少将军衔;刘子毅当时是中原野战军陈谢兵团4纵队保卫部部长,兼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后任云南省公安厅厅长。
为何洛阳尚未解放就成立公安局?据了解,解放战争时期,各大兵团都有这个传统:一座城市即将解放时,都会提前成立政府,下设公安局等职能部门,负责维持治安、赈济贫苦群众等工作。一般来说,公安局均由各兵团保卫部成员组成,进城后再在当地扩充力量。3月14日洛阳第一次解放后,公安局就设在县前街的原国民党警察局旧址(今老城区民主街14号),设有情报股、治安股、警卫股等6个部门。17日,我军主动撤出洛阳,公安局随军撤出。4月5日,洛阳第二次解放,公安局重新入城办公,刘子毅兼任局长。
“刘昂局长和我一起坐在台阶上吃甜面叶儿”
王钧至今仍清楚地记得,1948年7月7月,只有15岁的他进入洛阳市公安局工作时的情景。
当时的洛阳市公安局设在今老城区图书馆街的原河洛图书馆旧址,只有十几间房子,大门口挂有“洛阳人民民主政府公安局”的牌子。第一任专职局长刘昂同志就站在局长办公室(如图)台阶上和王钧见面。刘昂是个瘦高个儿,很精干,工作中很严肃,但和同志们聊天时却很“家常”。刘昂亲切地和王钧拉家常,安排他担任局“户籍员”(即户籍警察)。此时已到中午“饭点”,刘昂命令警卫员打来一桶“甜面叶儿”,大家坐在台阶上大口大口地吃。这顿饭让王钧印象深刻:共产党的干部不但待人和气,而且“官兵平等”,和国民党警察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公安局的“财神爷”满院转悠找烟头“过烟瘾”
当时市公安局的条件很艰苦,“编制册”的“交通工具”一栏清清楚楚地写着“牲口一匹”。王钧回忆说,这匹“牲口”是枣红色的骡子,这可是公安局的“宝贝蛋”,身兼多职:局长外出时骑它,局里拉粮食时用它拉车,枪决犯人时让它拉刑车……
1948年,市公安局供给实行“战时共产主义”,衣、食和生活用品统一配备,干部每个月有5毛钱中州币(当时河南解放区内通行的临时货币)的补贴,一般民警3毛钱。王钧笑着说,3毛钱在当时只能买一斤猪肉或半斤烟叶。当时市公安局管理股(负责总务、财务)股长马金才的烟瘾很大,他用津贴买烟叶根本不够抽,一般不到半个月就“断顿”了。此后,他会急得满院子转悠,捡烟头“救急”。实在找不到烟头,他就把地上的桐树叶搓碎,卷成“烟卷”过瘾。有意思的是,马金才很注重“维护公安形象”,只在公安局院内捡烟头,从不到外面捡,公安局门口的烟头,他再馋也不会去捡。
外有强敌压境,内有敌、特和会道门捣乱
洛阳市公安局诞生时,面临着极其严峻的治安形势。从外部来说,盘踞西北的国民党胡宗南部,时刻梦想着重占洛阳城。1948年7月,胡宗南部队的前锋已抵陕州(今河南陕县),飞机多次在洛阳上空盘旋、轰炸。7月27日,王钧随局长刘昂行动时,遭遇敌机轰炸,4名支援公安局的农民被炸死,18名民警和农民被炸伤。
正面敌情严峻,内部的敌、特组织则更阴险。当时,在洛阳活动的国民党军统、中统等特务组织有26个,国民党县党部、“三青团”也蠢蠢欲动。公安局针锋相对,严密布防,忙着侦破特务案件、镇压残余势力的暴动。1948年8月,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了特务吴春暄的“暴动组织”,在洛阳剧院门口举行了审判大会。
反动会道门的迷信活动也很猖獗。“九宫道”、“祖师道”、“一贯道”、“庙道”等反动会道门组织,大肆宣扬“共产党就要倒台了,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爆发了”,“洛阳将在49天内黑漆漆不见日头,不加入会道门就全家死光”等言论。
市公安局旗帜鲜明地“反恐”。王钧、武志广等老公安,都曾在老城南关、青年宫等地多次举行“群众会”,分析“共产党必胜、国民党必败”的道理,普及科学知识,抵制迷信活动,安定洛阳民心。反动会道门在国民党势力的撺掇下多次举行暴动。其中,洛阳人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海资暴动”和“九宫道暴动”,这两次暴动均被机智勇敢的洛阳公安、驻军侦破、镇压。颇有传奇色彩的“侦察英雄”申中良等一大批英雄民警也在复杂的形势下逐渐成熟,为我市公安事业的发展储备了大量的人才基础。当然,公安民警也付出了血的代价,公安人员执行公务时被特务、会道门杀害的事情屡次发生。
《洛阳日报》的前身《新洛阳报》记载了这段严峻复杂的历史。1948年5月3日的《新洛阳报》一版刊登了《(引题)市府为安定社会秩序(主标)枪毙贯匪高之德(副题)本市群众无不欢欣称快》一文;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当时任洛阳市公安局三科科长的俞雷同志,在《新洛阳报》上撰写了消息《(主标)洛阳破获匪特暴动案(副题)大部匪首落网法办 伊川暴动亦被扑灭》。
将妓院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洛阳解放初期,“吸大烟”在民间很常见,街头还有很多公开妓院。市公安局成立之初,就以政府的名义在《新洛阳报》上刊登《洛阳市人民民主政府布告》,禁绝烟毒(专指吸毒行为)。《新洛阳报》多次刊登《三区成立戒烟所》、《二区成立戒烟所》的消息,报道人民政府、人民公安的禁毒进展情况。
王钧、武志广都曾参与过戒毒工作,他们回忆说:当时,市公安局成立“劳动大队”,专门收容小偷和管制程度较轻的吸毒人员。对毒瘾较大的则送入“戒烟所”。几年后,我市彻底消灭了“吸大烟”的陋习。
那时的妓院多集中在东车站附近的安仁里、吉庆里和新华里等胡同,比较出名的有“云霞书寓”、“泰安书寓”和“华君书寓”。市公安局刚成立时,对这些“书寓”采取限制措施,严禁妓院再招收新人。1949年3月22日,在市人民民主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公安局采取集中行动,一举取缔了洛阳城中所有妓院,从此禁绝了这一封建陋习。《新洛阳报》对此刊发了消息《(主标)本市东车站七家妓院日前停业(副题)各妓院姑娘转正常职业》。政府将“书寓”云集的街巷改名为“自立街”,鼓励妓女重新做人、自力更生。这些妓女有的被遣返回乡,有的进入工厂工作。
指导员偷吃一根猪尾巴,做了三次公开检查
解放前,洛阳国民党警察欺男霸女、敲诈勒索,在群众中名声很坏。国民党警察穿黑色制服,群众都厌恶地称他们是“黑狗”。王钧曾经目睹过“黑狗”勒索群众的情景。
王钧的大舅张健石是个老革命,解放后曾任中共洛阳地委专员。一次,几名“黑狗”到王钧家里抓捕张健石的家属后赖着不走,王钧父亲无奈,给每个“黑狗”送一双布鞋,并到饭店里请他们吃了一碗“羊杂肝泡馍”(当时洛阳农村“最高档”的饭),才勉强送走了这些“瘟神”。流毒所及,很多人不愿当警察,一些人即使到了新的公安队伍,仍坚持在“为何要当公安”一栏中,填写“为了每月的几十斤小米”(当时的公安每人每月发27.5公斤小米),闹了不少笑话。
在这种背景下,公安局要开展工作,首先要严肃纪律、善待群众,显示人民公安与国民党警察的截然不同。王钧进入市公安局第一天,局长刘昂就叮嘱他“革命公安为人民服务,每天要给群众干好事”。王钧他们每天都要帮附近群众担水、扫地。
一天雨后,有个公安民警在某胡同走路时,对面走来一位老太太,这个民警没有给老人让路,从路中间较干燥的地方走,让老人走旁边的泥泞路。刘昂知道后,在全局大会上严肃批评了这个民警。1948年,洛阳市公安局公安队(即武装警察队)指导员晚上喝酒,正好公安队伙房刚杀了一头猪,他到伙房将猪尾巴割下来,当下酒菜吃了。第二天,伙夫发现锅里没了猪尾巴,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局长不但严肃批评了这名指导员,而且勒令他在党小组会、全队大会和全局大会上作了3次公开检查。
“无论何时都不能忘了公安勤俭朴素的老传统”
勤俭朴素的作风在市公安局初创时期表现得十分突出。据武志广回忆,当时市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口袋里都装着两盒香烟,招待客人时拿出单位的烟,自己抽的一定是用津贴买的烟,公私分明,决不混淆。
一次,一位股长向时任局长的张凡夫递交一份书面工作汇报时,一张稿纸只写了三四行字。张凡夫严肃地批评了这位股长的“铺张浪费”:“今后遇到这种情况,用半张稿纸就行了!”“这件小事过了50多年,我至今仍记得张局长的批示!”曾任市警校副校长的武志广深情说,“我一直拿这个例子教育警校学生,不管情况怎么变,我们公安局为人民服务、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能变!”
今年是洛阳解放60周年,如果您是这一事件的亲历者,至今仍对这一时期某方面的事情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请您拨打13837962022或62879110联系我们,讲述激情往事,我们随时洗耳恭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