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成武)
3月17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强化治理商业噪音污染的通知》,大规模的实地查处活动18日开始。
近年来,各种有声商业宣传越来越多,有的甚至搭起台子在路边进行促销演出,高音喇叭制造的噪音震耳欲聋,乱人心绪,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决定对此进行集中治理,查处一批违法使用高音器材制造商业噪音的商户,有效控制商业噪音的源头,杜绝商业噪音扰民。
公安机关将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成立多个执法小组,深入实地检查,发现有商业噪音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执法,同时积极探索有效杜绝商业噪音污染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以辖区派出所为单位,县级治安管理部门监督、协调的长效工作机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犯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