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C04版:娇点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来,听听两会上的
女性声音
新闻网广告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8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女性经期应该休假、社会应鼓励“姐弟恋”、法律要严惩“包二奶”……
来,听听两会上的
女性声音
文/本报记者 宋 扬
  这个3月,中国的老百姓共同关注着一件大事:两会的召开;这个3月,综观媒体热点,娱乐风波无不让位于两会声音,再耀眼的明星,也难敌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的风采。

  当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于3日拉开帷幕,当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5日召开后,与会代表委员们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提案议案顿时成为街谈巷议的焦点。

  两会期间,女代表委员们的亮丽风采让人赏心悦目,她们的大胆建言更是令人刮目相看,有的甚至引发了激烈争论。不管她们站在什么角度,面向何种受众,她们敢说敢为都是一种勇气。

  记者在洛阳市民中做了一些调查,对几位女代表委员的新鲜提议,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尊重当事人意见,部分采访人物为化名)

  建议一:女性经期应该休假

  建议人:张晓梅,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社长

张晓梅

  观点:张晓梅在自己的博客里贴出博文《提案:女性经期是否应有法定休假》。她在文中表示,目前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保障妇女权益并没有充分体现,特别是几乎全部忽略了对女性特殊生理期的保护和关爱。根据她所在的《中国美容时尚报》2007年的调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职业女性集中的城市,85%以上的女性认为经期较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和生活。为此她建议,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权益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时间,休假时间建议为一天或调休一至两天,有患痛经等相关妇女疾病的女性应确保至少休息一天。除经期休假外,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具体休假制度也应一并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

  声音:

  被采访人:洋囡,25岁,公司职员

  强烈支持张晓梅委员的建议!每个月“大姨妈”来的前两天,我都感到四肢乏力,思维不清晰,脾气暴躁,有时还伴着下腹疼痛。强忍着不适赶到公司,看到那些工作就犯晕。怎么办?身体再不舒服也要顶着干啊。我觉得女性在这一特殊生理期工作效率超低,还不如放假让在家休息呢。我的工作主要是坐办公室,相对还好一些,我们公司那些跑业务的女同胞就惨了,有时要和客户应酬,客户敬酒时又不好意思说出不喝的原因,真的对身体很不利。

  被采访人:李霞,34岁,公务员

  将经期休假上升到法律层面似乎没有必要。痛经并不存在普遍性,而且每位女性的月经周期不同,单位该如何去界定休息时间呢?会不会有人说谎“骗假”?所以这个建议在现实生活中的操作难度太大了。不过,虽然经期休假不必要上升为法律规定,但政府确实应该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企业以人为本,让有痛经情况的女员工适当休假。

  被采访人:冯先生,40岁,企业管理人员

  这个女委员的建议很新颖,确实体现了对女性的一种人文关怀,作为男性我们表示理解。但是,这个建议除了较难操作之外,我估计还会影响一个单位的工作效率。试想,单位的女同志各司其职,她们轮流休假,很多工作开展起来就不容易了。

  建议二:社会应鼓励“姐弟恋”

  建议人:郭丽虹,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赤峰学院副院长

  观点:郭丽虹认为,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她建议将这一规定修改为男女年龄相同或女大于男。她认为,法律规定对人们择偶时的年龄选择有一定的影响,现在的规定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婚姻观念相吻合,所以人们择偶时大多会作出男大女小的选择,即“兄妹”式夫妻的年龄结构。如今,女性平均寿命高于男性,此种年龄结构容易造成更多的老年女性寡居。她还认为,中国历史上男子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与年龄上男大女小也有关系。假如能将这种年龄结构转变为“姐弟”式,将有利于女性地位的提高,并可减少大龄未婚女性数量,进而扭转中国性别比日益失衡的趋势。

  声音:

  被采访人:熊小姐,30岁,自由职业者

  这项建议我是很赞成的,试想一下,当国家的法律规定结婚年龄为女性比男性大时,就说明国家鼓励“姐弟恋”,这样我们大龄女青年也会转变观念,试着选择比自己小的男性,并且承受的舆论压力将大大降低。虽然可能很多人并不会因为法律规定去实践“姐弟恋”,但能起到对实践者鼓励的作用。

  (下转5版)

  

  

下一篇4